無錫南長法院出臺八項制度 全面提升涉訴信訪工作水平
作者:王錫清 發布時間:2007-09-07 瀏覽次數:936
本網無錫訊:為進一步規范涉訴信訪工作管理,健全涉訴信訪工作機制,增強涉訴信訪工作責任,提高涉訴信訪工作效果。南長法院積極研究探索當前涉訴信訪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及時制訂了八項工作制度。
1、涉訴信訪工作組織領導和責任制度。明確了領導小組的工作職能和院、庭長、原審承辦人的工作責任。
2、涉訴信訪分工合作接待制度。明確了各部門之間在接待和處理涉訴信訪工作中的職責范圍和職能分工。
3、涉訴信訪限期辦理制度。明確了對來訪來信的辦理期限、辦理情況,與院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和法官業績考評有機結合。
4、涉訴信訪預警通報制度。明確了涉訴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與各業務部門的雙向互通的路徑,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匯報方式。
5、涉訴信訪多層法律釋明制度。明確了在立、審、執等各個環節積極做好判前釋法、訴中調解、判后答疑的各項工作,前移涉訴維穩關口。
6、涉訴信訪案件領導包片包案制度。明確了院黨組成員分頭與轄區街道實行維穩工作掛鉤聯系。分管院長、部門領導、原審承辦人包案件、包方案、包協調、包落實,按照一個案件、一套班子、一案一策的要求,一抓到底。
7、黨和國家重要活動期間的防控制度。明確了排查摸底,制訂工作預案,應急維穩防控的具體措施,將可能引發上訪的重點人員納入當地統一穩控范圍,形成法院管案件、地方管穩控的局面。
8、加強與地方黨委、人大、政府等部門上下聯動,協調配合機制。明確了對法院僅靠訴訟難以解決和平息糾紛的重點案件,要及時向當地黨政部門匯報,爭取更多的支持。對一些涉訴信訪在情理之中、法度之外的合理要求,要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商處。對一些長期反復纏訪、上訪的老戶,在走完了法律程序,窮盡了思想工作,乃至社會救濟的前提下,仍不息訴罷訪的,要緊緊依靠地方黨政部門、公安派出所,督促落實好穩控措施。
這八項制度的出臺,一是體現了法院黨組對涉訴信訪工作的高度重視,二是體現了法院內部整體聯動和齊抓共管的工作策略,三是體現了審判職能與信訪職能的相互對接,四是體現了注重涉訴信訪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五是體現了從源頭上預防、治理和減少涉訴信訪的工作思路,六是體現了全力壓降赴省進京上訪人員的工作決策,七是體現了在黨和國家重大活動期間做好維穩工作作為當前法院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八是體現了積極爭取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支持、社會各界幫助,盡力化解涉訴信訪,確保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