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陰法院六項措施積極預防青少年犯罪
作者:徐明成 發布時間:2007-09-05 瀏覽次數:1239
本網淮安訊:淮陰法院針對近年來青少年犯罪不斷增長的問題,經過認真探索研究,制定貫徹懲教結合、寓教于審的方針,努力降低重新犯罪率,并出臺六項措施進行預防,防患于未然,取得了明顯成效。三年來,該院共跟蹤幫教失足少年數百人,未發生重新犯罪的現象,先后有5名失足少年考上了大學。
一是建立預防為主制度。該院把教育青少年健康成長作為預防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制度,把學校作為法制教育的主陣地,主動派出業務能力強的法官到中小學校擔任法制校長,不定期到學校進行普法宣傳,為學生舉行法制講座。同時選擇一些可以公開開庭或有典型意義的案件,組織學生旁聽,對增強青少年法律意識、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起到積極的作用。
二是設置庭前幫教制度。該院在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后,當即向其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發放未成年犯調查表,調查其基本情況、犯罪原因,從中了解未成年犯本人及其家庭情況、家庭管教情況、平時表現、犯罪原因等,找準幫教的切入點,有的放矢地進行教育感化,使其認識所犯之罪的危害性,促其主動悔罪。對未成年犯的平時表現、犯罪原因等考察結果,也將作為量刑的參考依據。
三是建立法庭教育制度。該院在全面了解未成年犯失足原因的基礎上,承辦法官抓住感化點,組織法庭教育。注重未成年人犯罪審判合議庭的組成,選擇有經驗的女法官擔任審判長,同時在婦聯、共青團、教育、新聞等部門聘請一些有利于未成年犯教育的人民陪審員共同審理案件。通過語言教化和思想疏導,增強司法親和力,促使未成年犯進一步認清錯誤,改過自新。
四是建立判后幫教制度。該院及時通過未成年犯的家庭、學校、單位、社區或村委會等力量參與幫教,通過召開座談會、走訪、或者到收押該院判決未成年犯較多的監獄回訪,進行面對面幫教,共同剖析未成年犯走向犯罪道路的原因,進行針對性教育,敦促其走上正道。
五是采取慎用刑罰制度。該院針對未成年犯尚處于成長時期,具有相當大的可塑性,易于接受教育,改造可能性大,重歸正途的機會大的特點,盡量選擇適用非監禁刑,達到教育感化的目的。對必須適用監禁刑的,也是積極做好未成年犯的思想工作,讓其認罪并服從改造。
六是健全司法建議制度。該院在結案后及時向未成年的被告人的監護人發出司法建議,就改變家庭教育方法、落實各項家庭教育措施提出有針對性的建議,因人而異地指導家長改善家庭教育環境。向未成年犯所在的學校發出司法建議,建議學校不能因其一時犯錯,就予以開除,剝奪其讀書的權利,讓未成年犯有一個較好的重歸社會、接受教育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