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去年初,濱海法院與當地司法局聯合制定出臺了《濱海縣人民法院與濱海縣司法局聯席會議制度》、《“黑名單”制度》以及《法官與律師雙向測評制度》。經過一年多的運作,取得了明顯成效。最近,雙方又聯合出臺了三項舉措,進一步拓寬了法官與律師的溝通渠道,加大了互動管理力度。

一是每季度召開一次法官與律師座談會。雙方規定:每個季度末最后一周的星期六上午為召開法官與律師座談會時間。雙方職能部門(法院的紀檢監察室、司法局的法律服務工作管理科)系牽頭單位,共同確定會議主題,分別負責通知參會人員,對座談會內容形成書面材料,報雙方單位的分管領導,待召開聯席會議時備用。

二是每半年舉行一次工作經驗交流。雙方規定:每年的 6301230為工作經驗交流日,由雙方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就規范法官與律師關系等管理工作,交流各自做法及存在的不足,并共同研究制定下一步對策。

三是每年舉辦一次規模較大的學術研討活動。本著“敞開前門,封堵后門”的原則,努力為法官提供正常溝通交流的場所和平臺,雙方決定于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舉行一次規模較大的學術研討活動。主要由法官與律師在工作實踐中,就一些疑難復雜案件進行交流與研討,也可邀請專家學者為他們舉辦學術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