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為了充分發揮庭長的示范、監督、管理、指導作用,增強全體法官的司法能力,努力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大力推進審判執行工作,濱海法院采取六項措施強化庭長履行審判管理職責。

一、明確了庭長審判管理工作的方法和內容。堅持科學管理、尊重審判規律的原則、程序性指導監督為主,維護審判權獨立行使的原則以及優化審判資源、調動法官積極性。具體的內容包括: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質量管理、審判效率、指標數據點評分析、審判態勢分析、法官業績考評等23個方面。

二、落實院庭長審理案件制度。對庭長審理案件的范圍、數量、類型以及考核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要求庭長認真開好示范庭,帶頭撰寫高質量、高水平的法律文書,切實發揮“火車頭”的引領、帶動作用。

三、建立院庭長旁聽庭審制度。要求庭長不定期參加案件的旁聽,圍繞庭審公正、庭審效率、庭審藝術、職業形象等方面開展庭審點評,及時解決審判人員在審判作風、行為舉止、庭審技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不斷總結審判經驗,規范庭審,并以此為抓手,全面提高審判人員庭審駕馭能力。

四、完善裁判文書的簽發制度。進一步明確庭長簽發法律文書的權限范圍,要求庭長通過簽發法律文書,嚴把案件質量關和文書質量關,嚴防法律文書“帶錯出門”。建立法律文書考評制度,圍繞爭點歸納、證據分析、裁判說理、法律適用等內容,定期開展優秀法律文書和最差法律文書評比活動,促使干警相互學習,取長補短,不斷提高法律文書制作水平。

五、推行疑難案件研討制度。在總結民事審判案件指導小組經驗的基礎上,分別成立由分管院長任組長,各業務庭庭長為成員的刑事、行政、執行案件指導小組,充分發揮院、庭長的業務才能,加大對疑難復雜案件、新類型案件、可能影響轄區社會穩定大局的案件的研討、指導力度,努力提高審判、執行整體工作水平。

六、強化對庭長審判質效管理工作考核。每月一考核,每月一排名,考核結果,將作為晉職晉級、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