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為不斷加強隊伍建設,全面提升辦案的質量、效率和效果,努力構建和諧的訴訟機制,迎接黨的十七大的勝利召開,海安法院決定從9月1日至年底,開展“化解疑難案件、促進案結事了、維護社會穩定”活動。
該活動以“四個確保”為目標,即確保2007年8月20日前的信訪息訴率達50%以上,確保無一當事人去省進京上訪,確保初信初訪答復率達100%,確保不產生新的矛盾激化案件或去省進京上訪事件。
整個活動分四個階段進行,其中9月1日至5日為宣傳發動階段。9月6日至20日為排查梳理階段,由立案庭排查梳理上級法院指定息訴息訪的案件;人大、紀委、信訪局等有關部門批轉要求法院做工作息訴息訪的案件,轉來的當事人多次重復信訪的案件;院長接待日當事人重復來訪的案件。其他業務部門排查本部門已審(執)結的案件中,當事人有可能因不服判決,或因認為執行不力、錯誤執行而越級上訪的案件;已經受理的,當事人有可能矛盾激化,或判決(執行)后,當事人有可能越級上訪、群訪的案件。9月21日至12月25日為組織實施階段,立案庭排查出來的案件,由牽頭負責人包案。上級法院指定息訴息訪的案件,人大、紀委、信訪局等有關部門批轉的案件,當事人重復信訪,有可能去省進京上訪的案件,在10月10日前做好息訪或穩控工作,其余案件在10月底前做好息訪或穩控工作。其他業務部門排查出來的案件,由部門負責人包案。當事人有可能去省進京上訪的案件,在10月10日前做好息訪或穩控工作,其余案件在12月底前做好息訪或穩控工作。12月26日至12月31日為申報考核階段,根據審判、執行人員化解的信訪案件的數量、難易程度、影響的大小,確定獲獎人數及獲獎人員。活動結果歸入法官個人業績檔案,獲獎人員在年終考核、評先評優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為保證此次活動的順利開展,該院成立由一把手院長擔任組長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審管辦,由審管辦主任擔任主任,政治處、立案庭負責人擔任辦公室副主任。并明確各業務部門對排查出來的案件要形成臺帳,做到一案一表,內容包括案件承辦人、案號、當事人基本情況、簡要案情、可能存在的矛盾、隱患及處理結果等。從9月1日起至十七大會議召開前,每周六上午向競賽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信訪處理和矛盾激化案件化解情況。十七大會議后,每半月報送一次。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向全院通報情況,并根據上級部門的要求報送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