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為促進法官的庭審行為更加嚴謹,公正、高效,提升和規范庭審活動。今年以來,豐縣法院全面加強庭審規范化建設,取得明顯的效果。 

一是修改完善庭審監督制度。該院對原有庭審規范進行修訂,完善了《案件審理程序規則》,解決了過去庭審活動中遇到的常見問題,使庭審在內容上更準確規范,在形式上更具有可操作性。

二是組織旁聽觀摩庭審評議。該院出臺了《關于邀請人大代表旁聽重大案件審理的規定》,實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觀摩、人民陪審員參加審理的庭審監督制度,組織旁聽人員對庭審情況進行評議;對人大常委會及代表關注的案件,還及時邀請旁聽,切實增強庭審監督力度。

三是積極推行院長辦案制度。通過院長主審案件,及時發現庭審中薄弱環節,從而有針對性地對庭審工作進行正確指導,對辦案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及時的解決;院長辦案在法官中起到良好的示范效應,促進庭審活動規范化。

四是建立庭審能力考評機制。該院采取對法官庭審能力先由合議庭自查,院審委會組織庭審評查打分措施,對法官庭審禮儀、庭審用語、庭審形象庭審駕馭能力實行量化考核,每次考核在全院公布,存入法官個人檔案;為加強庭審監督,還對重點、難點、疑點、熱點案件還采取跟

通過對案件庭審監督,使法官庭審過程更加流暢、透明,不斷提升法官的庭審駕馭能力,樹立了法官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提高法院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