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進宮”色魔潛伏公廁奸淫未成年少女
作者:周顯坤 王璐丹 發布時間:2015-11-23 瀏覽次數:728
刑滿釋放,不思悔改,光天化日之下潛伏女性公共衛生間,對一名未成年少女實施奸淫。日前,丹徒法院對被告人曾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2015年7月的一天,曾某潛入市區一偏辟女性公廁內等候時機“覓食”。數分鐘后,未成人少女小紅獨自進入該廁所。曾某遂趁四下無人之機,采用反鎖廁所門、阻攔回家等手段,強行與小紅發生了性關系。
曾某今年雖才34歲。但早已是一名前科劣跡斑斑的“四進宮”老手。早在1999年就因犯強奸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然而其本性難移,之后又分別于2002年6月、2009年1月,2014年5月,先后因犯強奸、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等屢次被判入監。在最后一次刑滿釋放還未滿七個月的時間內,曾某又因按捺不住自己的邪念,再次將魔掌伸向了未滿18周歲的花季少女。
該案經鎮江市丹徒區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曾某違背婦女意志,使用脅迫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系,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強奸罪。其曾因犯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行完畢七個月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且其具有三次強奸犯罪前科,可酌情從重處罰。最終,法院判處曾某有期徒刑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