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澡堂子身亡 責任如何分擔?
作者:彭娟 發布時間:2015-11-16 瀏覽次數:865
俗話說的好,喝酒誤事。但偏偏有人就好這一口,喝酒打架的、鬧事的、罵人的,相信大家都見了不少了,但還是有人管不住自己的嘴,這不有一位老兄喝酒還喝出了人命。我們來看昆山法院日前審結的一起案子。
今年年初的一天傍晚,老馬和幾個朋友到一處飯店吃晚飯,席間幾個人相談甚歡,免不了就要喝上幾盅,于是大家就要了一瓶高度白酒,你來我往的就喝了起來,散席時老馬差不多喝了小三兩。幾人喝到晚上7點多鐘就分開了,老馬獨自一人回家。
7點半左右一身酒氣的老馬走進了一家洗腳按摩中心,要了間包房開始泡澡。不久之后老馬旁邊包房的人發現老馬所在包房內有水溢出,于是趕緊叫老板,老板打開包房門后發現老馬仰面裸身躺在地上,地面上還有血跡,這下老板慌神了,立馬撥打120求救和110報警。八點左右110警察到達現場。幾分鐘之后120急救車也到達現場,初步診斷為呼吸、心跳驟停,急救車到達時,患者心跳、呼吸已停止,為現場死亡。當晚市公安局前往事發現場對老馬進行了尸表檢查,又做了現場勘查,法醫學尸表檢驗意見書,意見書認為老馬猝死及顱腦損傷致死的可能性均存在,建議家屬進行尸體解剖檢驗以明確死亡原因。后經鑒定,鑒定意見認為老馬符合因氣管內異物(食物)吸入致急性呼吸循環功能衰竭而死亡。
庭審中,按摩中心老板說店內貼有溫馨提示:高血壓、心臟病患者、醉酒等勿入。
法院經審理認為: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老馬在飲酒后進入按摩中心包間洗澡,當時精神狀態正常,后被發現裸身仰面躺在地上死亡,經鑒定認為符合因氣管內異物(食物)吸入致急性呼吸循環功能衰竭而死亡,結合事發現場浴桶及地漏西側均有嘔吐物的事實,認為老馬系因飲酒后洗澡引起不適而嘔吐,未及時得到救助,最終導致氣管內異物吸入致急性呼吸循環功能衰竭而死亡。老馬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明知飲酒后不宜洗澡,還獨自進入單間泡澡,最終導致其死亡存在明顯過錯;按摩中心提供單間泡澡服務,但是未能考慮到單間的特殊性而提供便利的求救措施亦存在過錯,因此,法院最終判決按摩中心承擔10%的責任,剩余的90%由老馬自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