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到期,承租人既不返還房屋又不付給租金,還把房屋轉租他人。法院判決生效后,仍拒不履行騰房義務。11月10日,常熟市人民法院對這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進行了強制執行,將租賃房屋強制騰讓,交還申請人,狠狠打擊了“老賴”的囂張氣焰,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承租人“空手套白狼”,出租人無奈訴至法院

  2007年4月1日,甲公司將其所有的位于常熟老城區的一處房屋租賃給石某用于經營業務,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為五年,年租金3萬元,租賃期間,未經甲公司同意,石某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用途,因其他原因確需改變,需征得甲公司同意后方可進行。

  五年租期滿后,甲公司先后兩次告知石某不再續租,要求石某交還房屋,但石某均沒有按期交還,也不付租金,而是將租賃物分割轉租給了多人。

  為此,甲公司向常熟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013年12月19日,常熟法院依法判決石某將占有房屋騰空后返還甲公司,并給付原告相應的房屋使用費。面對法院判決,石某仍舊拒不履行,后甲公司向法院申請執行。

  常熟法院接到申請后,依法向被執行人石某發出執行通知,并多次尋找時某,希望他能及時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開始,石某還接聽電話,但是人卻一直不出現,到后來,干脆一躲了之,連電話也不接了。

  2015年11月2日,常熟法院法官在被租賃地再次張貼執行通知書,責令石某在11月8日前騰讓房屋,交還甲公司,否則將依法強制執行,并同時勸解第三方承租人搬離。但是至11月9日,石某仍然未有任何履行義務的舉動。

  法院沖拳出擊強制騰房 周邊居民拍手稱快

  為保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2015年11月10日一早,常熟法院做好執行預案后,聯合公安、公證、醫院、社區等單位,來到租賃地現場,對這處被石某占用的房屋進行強制騰讓。

  據了解,目前被租賃房屋被石某分隔出租,分別用作廠房或居住場所,已達到25戶之多。

  在強制執行過程中,執法人員要求房屋中人員撤離,由專業人員切斷電源、煤氣后,逐一對房屋進行查封。

  面對法院強制騰房的行動,第三方租客大多表示不解,不愿意搬出,更有甚者對執法人員破口大罵。但是現場的執法人員一如既往,態度溫和,不厭其煩向他們釋明法律,請他們配合執法行動。

  而一直在門外圍觀的周邊居民群眾,看到法院的行動,無一不拍手稱快:“這一點地方,住了這么多人,大多是買牛雜湯、麻辣燙、煎餅的小攤販,還混著浴室、棋牌室、服裝加工廠,一天到晚鬧騰,污水流的到處都是,這下好了,清凈了。”

  而一直在旁監督的社區工作人員也說:“這個地方租戶眾多,魚龍混雜,不僅環境堪憂,更是存在安全隱患,我們也協調了好幾次,都沒成功,還是法院的行動有魄力。”

  至當天下午4:00,租賃房屋第三方租客全部搬離,所有門窗鎖上,貼封條,人員全部清場后房屋交還申請人甲公司。對于房屋內未來得及帶走的物品,執法人員解釋租客可在規定時間內領取,租金問題也可以通過訴訟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院告誡“老賴” 頑固抗法后果很嚴重

  據常熟法院統計,2015年1-10月份,該院共執結工資糾紛、租賃糾紛、買賣合同糾紛等各類案件5442件,其中約25%為強制執行結案。

  對于這次強制騰房行動,該院執行局負責人稱,原、被告簽訂的租賃合同合法有效,租賃期限屆滿,被告應當按期返還其承租的房屋給原告,被告至期未予搬遷且繼續占用并轉租,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強制騰房的行動是對拒不執行判決書的“老賴”的一種震懾。

  他說,最高人民法院等有關職能部門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聯合信用懲戒已進入全面實施階段,“老賴”不僅不能獲得正常貸款和出境,甚至連乘坐飛機、高鐵及住酒店都會受到限制。

  而本案的被執行人石某,因其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法院會將其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