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的悠閑上午,一家四口其樂融融,媽媽陪著小孩子與朋友在庭院里玩耍,爸爸和奶奶在客廳內看電視,可是這一美好時刻被兩位持槍的罪犯打破了!

  董亞和王軍因為網絡在蘇州相識,因為很早就輟學了,在全國到處打工,到蘇州也沒有固定工作,兩人只能平時相約到處晃晃。一日王軍發現董亞有一把非法夠來的槍支和子彈,便對他說:“有這么個'神器'還不拿出來用用?不如一起去搶劫?”兩人相視一笑便同意了,并著手準備了一些膠帶、匕首等作案工具。

  在某個周六的清晨,兩人把這些的作案工具放在包中,故作鎮定的坐上了公交車,來到蘇州最繁華的居民區,兩人下車后到處閑逛尋找作案目標,突然間董亞眼前一亮,發現了一個小區里有很多聯排別墅,肯定有很多的有錢人,兩人便翻進小區的圍墻。兩人一前一后走到一家住戶庭院里,這時王軍和董亞掏出了匕首,將正在玩耍的母女倆還有女兒的小伙伴趕到房間內,并把正在客廳看電視的爸爸和奶奶捆綁住,兩人迅速放下窗簾,鎖上門窗,然后將掏出槍威脅全家人不準呼救,說道:“我們只劫財不傷人,快把錢交出來!”。這時出于愛女之心的媽媽立刻站出來說:“請不要傷害我們,我帶你找錢”。看到一家人這么配合,兩個劫匪也就“放心”了,便用膠帶將媽媽捆綁住上身,用槍抵住她上樓找錢。媽媽走到臥室,指出存放銀行卡和現金的柜子后并很配合的說出了銀行卡的密碼,說我要去洗漱間并且告訴劫匪自己老公手上有金戒指也比較值錢可以拿去,劫匪看到媽媽比較配合而且感覺手無縛雞之力,便把媽媽用膠帶又捆了幾圈關在浴室里,便下樓去找男主人。聽到兩個劫匪下樓,媽媽使出全身的力氣將膠帶掙脫開,并爬出窗戶沿著墻翻入隔壁家然后迅速報警。警察來到后,發現黃亞和王軍已經逃跑了,但是通過一家人提供的線索,警方當天下午便把兩人抓拿歸案,從其隨身行李中搜出了三張銀行卡、人民幣6000余元、金屬彈珠、手槍和戒指。

  經法院審理,董亞和王軍強目無法制,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入戶、持槍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判處董亞和王軍有期徒刑十一年九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法官提醒:小區物業應該把業主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強可疑人員的檢查,并及時的升級安保系統,做到實時監控。同時業主也要在平時生活中關注社區的安保設施是否正常工作或者有無損壞,并及時反映,加強業主的監控力度。如果民眾遇到入室搶劫的情況,可以像本案中機智的女主人一樣,不要正面與歹徒發生沖突,盡量配合歹徒的要求,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并找準時機呼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