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擋號牌拒不接受檢查 撞倒交警逃逸構成犯罪
作者:夏倩 發布時間:2015-10-30 瀏覽次數:680
為躲避電子警察拍照,男子用黑布遮擋汽車號牌在高速上超速行駛,這一怪異的舉動引起了交警的注意。在開到市區時,劉某被攔下。情急之下,劉某竟掉轉車頭撞倒交警逆行逃逸。最終,通過監控,民警在一小區內發現了劉某,將其抓獲。日前,江蘇省無錫市崇安區人民法院對該起妨害公務罪進了公開宣判,被告人劉某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今年6月,劉某打聽到自己尋找已久的妹妹在無錫出現,便在凌晨五點和妻子從張家港開車過來。為躲避高速路上的電子警察,劉某用兩塊黑布將前后車牌遮擋,跟著導航一路直奔無錫。
當日早上七點半左右,劉某開到市區一紅綠燈處被交警攔下。劉某回憶稱,交警要求他出示行駛證和駕駛證,其心里非常緊張,想著他的A證好不容易考來,被抓后肯定要吊銷駕駛證。于是,劉某一邊拿出證件一邊尋找逃跑的機會。在交警查看證件時,劉某當機立斷,向右打了一把方向盤,直接踩油門逃走。但僅開出去500米左右,又遇到了紅綠燈,而后面的交警緊追不舍,劉某見狀立即倒車掉頭。
監控顯示,劉某在掉頭時,一名交警騎著警用摩托車正好跟在劉某車輛左側。交警示意劉某停車,但劉某并無停下的意思,直接將跟在車旁的警車撞到,交警倒地,劉某逆行逃逸。整個過程僅20秒的時間。劉某開車進入一居民樓小區,找了一戶人家躲避起來。誰知,交警調取監控錄像,很快鎖定了劉某的位置,將其抓獲。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劉某因遮擋號牌被執勤交警依法攔截檢查,拒不接受檢查,駕車逃離。后再次攔截時,劉某在強行駕車調頭逃離期間,將交警撞倒在地。經法醫鑒定,交警的傷勢已構成輕微傷。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