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懷疑廣告牌上的22顆膨脹螺絲造成自家墻壁滲水,年近八旬的劉老太找到樓下商家理論,進而引發了一起人身損害賠償糾紛。近日,經兩級法院處理,商家經營者冒敏被判令賠償劉老太醫療費等合計2113元。

  劉老太家住縣城中心街道旁某樓棟四樓,一、二樓是冒敏經營的服裝城。2009年,冒敏經城管局批準在劉老太住房東山墻窗戶以下設置廣告牌。因安裝廣告牌時需用膨脹螺絲打入墻體進行固定,劉老太發現后阻止安裝,雙方產生矛盾。后經物業公司協調,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由冒敏將所有22顆螺絲清平,采用工程部最高標準進行防水處理,并對膨脹螺絲處理引起的滲漏負責維修。協議簽訂后,廣告牌順利豎起來,冒敏也按協議對螺絲進行了處理,鄰里關系恢復了平靜。

  誰料好景不長,兩個月后,劉老太越看越覺得不對勁,懷疑廣告牌不可能不對墻壁造成滲水的影響,便來到冒敏店里進行交涉。結果是話無好話,在劉老太將冒敏桌上的物品“掃”落后,冒敏要求劉老太立即離開,進而發生拉扯等肢體沖突,導致劉老太軟組織等受傷,造成醫療費損失等合計3018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雙方均應理性解決矛盾糾紛。本案中,劉老太懷疑螺絲造成墻面滲水,到冒敏正在經營的店里交涉,將店里物品弄掉地上,引發沖突;冒敏面對八旬老人缺乏冷靜,動手拉扯,使糾紛擴大,導致劉老太身體受到傷害,對于損害發生,雙方均有過錯。法院結合糾紛的起因、雙方在糾紛中的主觀過錯程度及造成的后果,確定劉老太與冒敏的責任比例為3:7,并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判決后,劉老太不服提起上訴,中院終審維持原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