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移動汽車引發糾 毆打民警被判妨害公務罪
作者:保建軍 發布時間:2015-10-15 瀏覽次數:635
平時為人很謙遜的曹某醉酒后失去理智,在某小區移動私家車時與其他車輛相撞而引起爭吵,進而與同事姜某對前來處理糾紛的民警拳腳相加。昨天,南通市港閘區人民法院一審以妨害公務罪,分別判處曹某和姜某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
1982年2月出生的曹某家住南通市某新村,大學畢業后來到某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工作,不久擔任了公司設備主管。平時從不與人爭斗的曹某,酒后做的一件蠢事可能要讓他后悔一輩子。去年9月17日,與曹某住同一個新村的同事姜某約請他到自己家里吃晚飯。經過一番推杯換盞,夜晚10點多鐘,兩人喝完一斤多白酒,曹某搖搖晃晃地下樓準備回家。已醉意朦朧的姜某送曹某到樓下,并勸阻其不要開車。曹某執意將車開出幾十米,因前面有車堵著而準備靠邊停車時,與前面的兩輛車發生連環碰撞。被撞車子的報警聲驚動了車主施某,其立即趕到樓下,攔住曹某要求賠償,并爭吵起來。施某遂報了警。民警張某趕到后,見曹某等人渾身酒氣,且為賠償爭執不下,便要求雙方到派出所接受調查處理。曹某非但不聽,先是上前打了民警兩巴掌。接著,將其推在墻上,左手抓著他的衣領,右手在他的頭、面部打了三、五拳。一旁的姜某乘機在其腰部打了幾下。還不過癮的姜某一邊喊著:“就喝了一點酒,還小題大做”,一邊又將張某按到墻角,兩人對其又是一頓拳打腳踢,致其全身多發性軟組織挫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