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管狗”交通肇事 誰之過?
作者:魯海軍 發布時間:2015-10-12 瀏覽次數:799
因避讓橫穿馬路的狗,張老漢急剎車被甩出車外,花去醫療費5100元。張老漢與狗主人多次協商未果,遂訴至法院。近日,洪澤法院依法受理此案,并在庭審中主持雙方調解化解了糾紛。
2015年6月14日中午12時許,張老漢駕駛著農用三輪車,正準備把剛從地里收割上來的小麥運回家里去。當走到某鄉道與國道205交叉路口時,盡管張老漢對路口進行了查看,確認無車輛通行,但一項謹慎的他還是很小心,因而車速并不快。就是在這樣的行車中,冷不丁地從國道方向竄出一條小黃狗,張老漢為了躲避這條狗,不得不急剎車,哪想剎車過猛,車子失去了平衡,車上裝的糧食麻袋由于慣性直接涌向了車頭,張老漢躲閃不及和麻袋一起被甩出了車外。闖了禍的小黃狗見狀不妙,逃之夭夭。躺在地上的張老漢,好半天才緩過神來,頭上蹭破一塊皮,右胳膊無法動彈,兩腿膝蓋處的褲子破了一大塊,并且滲出鮮紅的血。張老漢這才知道出事了。由于事發突然,他連那條狗長什么樣都沒有看清。
正在張老漢回神的功夫。小黃狗的主人陸某華剛好路過此地,見是自己認識的,以為發生了肇事逃逸,還打抱不平,幫助張老漢撥通120急救電話和122報警電話。張老漢很是感激。在等交警到來的空當,張老漢講起了事情的經過。陸某華對張老漢的遭遇很是同情,并安慰他說,“這狗給主人闖禍了,沒有看管好狗,狗的主人肯定要吃官司。”
幸好在這個路口在前些天剛安裝了電子攝像頭,從調取的事發當天監控視頻中,發現了小黃狗的蹤跡,并順藤摸瓜找到了陸某華--本起事故的見證人。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陸某華疏于對飼養動物的看管,致其脫逃,橫穿馬路時對他人造成侵權,應對他人因此遭受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鑒于原、被告雙方是熟人,且愿意調解,在法官的主持下,張老漢的醫療費有了著落,陸某華也為自己學到管好飼養動物交上了重重的一筆學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