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在開展社會主義法制理念的學習活動中,注重理論聯系實際,認真轉變執法觀念,把構建和諧社會的理念運用到辦案之中,將便民、利民、護民的訴訟措施貫穿于訴訟的全過程,從而促進了社會和諧,在社會上樹立了良好的形象。

一是加強“文明窗口”建設,方便群眾訴訟。該院建立“一站式”的立案信訪大廳,配備了便民設施,專門設立訴訟指導處,有專門人員負責回答當事人的咨詢。張貼和發放《訴訟須知》、《訴訟風險告知》和《服務承諾》,為群眾提供快捷優質的服務。

二是創新庭前調解機制。業務庭收到當事人提交的起訴狀后,首先向雙方當事人明示調解與判決兩種結案方式的風險、利弊。鼓勵當事人選擇調解方式解決糾紛。當事人有調解意向的,案件馬上轉至專門負責調解的法官手中進行調解。同時明確要求法官在訴訟或執行過程中注重答疑釋法,說理解析,多一些耐心,多一些解釋,不厭其煩的做好調解疏導工作,真正做到案結事了,構建人民法院與當事人的和諧關系。

三是認真做好涉訴信訪工作。嚴格落實定案件、定人員、定責任和領導包案為主要內容的“三定一包”責任制,對有上訪苗頭的案件,登記造冊,逐案研究措施,做到耐心接訪、誠心答復、真心解決。今年17月,該院投訴案件11件,投訴率為0.25  %。與去年同比下降2.03%;申訴案件為5件,申訴率為1.02%,與去年同比下降7.03,避免了一些上訪和群訪事件的發生。

四是加強對弱勢群體的司法救助和保護。該院高度重視司法救助工作,讓每一個當事人都能夠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在辦案經費緊張的情況下,該院堅持開展司法救助的工作,對經濟有困難的當事人,特別是老、幼、病、殘等弱勢群體實行司法救助,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今年以來,共為審理緩、減、免、案件31件,緩、減、免交訴訟費12.3萬元。

五是積極協調解決各類“民告官”案件。今年來,共依法處結涉及土地、城建、環保、技術監督等各類行政訴訟案件36件,集中執行了涉及衛生防疫、計劃生育、公路交通等非訴行政案件153件,依法促進全縣各項事業健康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