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東法院一審公判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作者:陳凱 發布時間:2011-11-14 瀏覽次數:3395
11月11日下午,啟東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以袁曉華為首的19名被告人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被告人袁曉華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根據其他各被告人所犯罪行,法院分別作出了判決,量刑在一年二個月至十年六個月不等。
經審理查明,1999年左右,以袁曉華為首的原籍啟東東海、和合二鄉鎮的人員通過結伙混跡在匯龍鎮、和合鎮等地,實施尋釁滋事等違法活動逐漸形成以袁曉華為首的惡勢力團伙,外界稱“東海圈”或“袁曉華圈子”。被告人袁曉華為籠絡人心,帶人赴澳門賭博,從中洗碼獲得非法收入數千萬元,并將大量非法收入用于發放團伙成員生活費、工資,幫助團伙成員買房、購車、消費,資助團伙成員經商,為團伙成員實施犯罪后出錢協調擺平事情以及提供逃跑經費等。該惡勢力團伙成立以來,有組織地實施了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非法持有槍支罪、非法拘禁罪、賭博罪、販賣毒品罪等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在當地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此次公判有力震懾了各類犯罪苗頭,贏得了群眾的信任和支持,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各被告人在庭上未表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