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小伙病床上遭母親男友割喉
作者:揚州市維揚區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1-02-18 瀏覽次數:615
一場不幸的“黃昏戀”竟導致了一樁殺人血案,揚州男子高某不能接受女友金某離開自己的現實,竟殘忍地將金某的兒子殺死!17日,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高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高某今年49歲,小學文化,無業,家住揚州市維揚區,妻子早年去世,他和兒子一起生活。2009年春節后,經人介紹認識了同住維揚區的金某。這以后,兩人開始了交往,后來同居在了一起。然而金某覺得在高家過得并不幸福,于是找了一個理由離開了高家,并向高某提出分手。而高某認為自己早已經把心掏給了金某,無法接受分手的事實,于是到處找金某。給金某打電話,金某要么經常不接電話,要么接電話兩人就在電話里爭吵,兩人的關系越發僵化。
“我一直想不通我對她那么好,她為什么要跟我分手,我想找到她當面對質,讓她親口說出理由。”然而不勝其擾的金某已經不愿意再理會高某。在多次尋找無果的情況下,一個瘋狂的報復念頭在高某腦中形成。
2010年10月初的一天,高某聽說金某21歲的兒子小軍(化名)正在住院,高某心想,愛子心切的金某一定會在醫院照顧孩子,他幾經周折打聽到了小軍在揚州市第一人民醫院西區醫院,并問到了小軍所在的病房。
高某作案后,先是藏匿了作案用的尖刀,后來聯系自己的嫂子,在電話里說自己殺了人,讓嫂子報警,但持有手機的高某并沒有選擇自己報警,而是選擇了逃跑。高某逃跑至揚州城北一座高架橋上時,揚州警方也很快追了上來,慌亂不已的高某從高架橋上摔了下來。民警立即帶上他到醫院搶救,經過救治,高某保住了性命,但胸、腰、椎等多部位摔成粉碎性骨折。
在此前的庭審現場,小軍的母親和父親都來到了現場,并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在刑事部分,檢察機關的公訴人對高某的犯罪事實進行了指控,然而高某卻辯稱對小軍屬“誤殺”,他本以為躺在床上的是金某而不是小軍。但金某沒有生病,怎么會躺在兒子的病床上呢?并且高某進門后先是躲在廁所給金某打電話,如果認定床上的就是金某,何必打電話多此一舉呢?面對公訴人一連串的提問,高某不再正面回答,最終法庭對高某的辯解不予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