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款引發繼承糾紛 釋法理挽救三代親情
作者:王建停 趙玲 發布時間:2011-02-18 瀏覽次數:560
本是三代同堂的美滿家庭,誰料家中“頂梁柱”遭遇車禍身亡。雪上加霜的是為了所得賠償款一家人竟對簿公堂。日前,這起令人揪心的繼承糾紛在宜興法院法官的調解下得以解決。
事件回放:丈夫工作途中遇車禍
在宜興某環保公司上班的吉某原本擁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妻子竇某溫柔體貼,女兒小吉活潑可愛。然而天有不測風云,
爭議焦點:女兒的份額應由誰來保管?
庭審中,雙方的爭議焦點集中在尚未成年的小吉應得遺產份額的保管問題上。
原告竇某認為,丈夫的死亡對家人都是巨大的悲痛,她作為妻子、作為母親、作為女兒的監護人理應繼承并保有丈夫留下的遺產。況且今后小吉將長期與她共同生活,由她全權照顧,因此屬于女兒份額部分應由她來保管。被告方竇某的公公婆婆對賠款金額并無異議,但作為小吉的祖父母,他們也有他們的考慮。原來,他們擔心以后兒媳如果重新組織家庭,那兒子的賠償款很難保證一定用在孫女小吉身上,所以老夫妻要求保管小吉應得到的份額或者與竇某共同保管這部分遺產。
對于雙方的爭議,法官作出了明確解釋。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監護人有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的義務和權利。現吉某已經死亡,竇某是女兒小吉唯一的法定監護人,依法有權保護小吉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
判后調解:親情是最重要的
最后,法庭依據之前的調解協議,判決環保公司給付小吉與吉某的母親撫恤金129204元和192191元分別歸小吉和吉某的母親所有。其余款項扣除辦理喪葬費用后,比照遺產由吉某的法定繼承人妻子竇某、小吉及吉某的父母均等分割。其中未成年人小吉應得的兩部分款項均由其法定監護人竇某保管。考慮到案件的特殊性,法官在判決后又再次把當事人召集到了一起,耐心向雙方解釋其中的法理,并從情理的角度耐心勸說他們要相互體諒,告訴他們對一個家庭來說親情才是最重要的。面對法官的耐心說服,雙方又回想起曾經和睦的家庭情景。日前,法官從回訪中得知,本案有關款項都已經按照判決結果落實到位,吉家三代人的關系也開始回暖。
王建停 趙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