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近日,邳州市人民法院鐵富人民法庭在審理李某訴王某離婚一案過程中,被告王某糾集親友二十多人圍堵在法庭大門外,并揚言要將原告李某搶回家中。該庭果斷處置,制止了該起搶妻事件的發生,保護了案件當事人的人身權利。

本案原告李某(女)與被告王某結婚已近二十年,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均已成年。20061月,原、被告因瑣事發生爭吵,原告李某遂離家出走,王某多方尋找未果。前不久,原告李某提起了離婚訴訟。

在當日下午的庭審中,王某情緒異常激動,堅決不同意離婚并流露出將李某搶回家的打算。審理本案的鐵富法庭副庭長姚銀察覺有可能發生搶妻事件后,當即宣布休庭,并對原、被告分開做調解工作,試圖穩定王某的情緒,但王某的情緒仍不能平靜。姚銀遂向鐵富法庭庭長匯報情況,焦榮建庭長了解情況后,立即召集全庭人員通報情況,要求大家暫時放下其他工作,提高警惕,準備隨時制止違法行為的發生,同時安排一名同志準備攝相機,一旦發生搶人事件,及時攝像固定證據。姚銀繼續做王某的工作,但王某的情緒越來越激動,兩個子女也開始哭鬧,堅決要求李某回家。

時間很快過去了,天色漸漸暗了下來,守候在大門外的王某的親友們也顯得焦躁了起來。這種局面不能再僵持下去了!焦榮建庭長果斷決定:用法庭的警車送李某離開法庭。焦庭長遂向法院分管院長匯報了情況,然后又與當地公安派出所取得了聯系,請求支援。半小時后,法院法警及派出所民警均到達法庭。焦庭長安排派出所的警車在前,法庭的警車載著李某在中,法警警車在后,鳴警笛駛出法庭。王某及其子女為阻止李某離開,攔在了警車前面,被法警強行拉開。護送李某離庭的整個過程中均攝像跟蹤,王某的親友迫于震懾也未敢強行攔車。李某安全地離開了法庭……

目前,在相對落后的農村地區,還有部分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無視婦女的人身自由權利,認為只要沒離婚,不論是否同意,媳婦就得跟丈夫回家,誰都無權干涉。在人民法庭審理的離婚案件中,搶妻行為時有發生。所以在審理這類案件時,要有洞察秋毫的敏銳性,善于從蛛絲馬跡中發現苗頭,并及早采取措施,妥善處理,避免事態的擴大,保護案件當事人尤其是婦女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