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豐縣法院針對信訪工作的特點,不斷完善信訪工作的長效機制,促進了信訪工作的制度化,涉訴上訪案件逐年下降。2006年該院市、縣信訪工作先進單位。

一是建立信訪工作的 “一崗雙責”責任制。實行信訪工作“一崗雙責”領導責任制,明確院長為第一責任人,對信訪工作負總責;分管院領導各負其責,層層建立信訪工作小組,加強對信訪工作的組織、協調,形成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格局,推動信訪各項工作的落實。

二是建立信訪工作的預防處理機制。開展經常性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及時發現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把不穩定因素解決在基層、解決在內部、消防在萌芽狀態;建立處置重大集體上訪和群體事件的應急機制,對危及社會穩定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置,防止矛盾激化,防止事態擴大。

三是建立信訪工作快速反應機制。完善院領導每月接訪制度,對重大、疑難涉訴信訪案件實行領導掛牌督辦制度,做到領導到位、落實到位、責任到位,確保涉訴信訪案件得到及時、妥善處理,防止矛盾激化。同時堅持信訪回訪制度,對已處結的涉訴信訪案件定期進行回訪,防止矛反彈。

四是建立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制。實行信訪工作目標月通報評比制度,對工作不力,信訪工作被動落后的部門,給予通報批評;對因責任不落實、工作推諉導致矛盾激化而引發越級上訪的責任人,按有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