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買到“三無”產品 消費者起訴維權獲賠3.3萬
作者:陳曉蓉 發布時間:2015-09-06 瀏覽次數:749
近年來,網購已經成了一種時尚,尤其深受年輕人的喜愛。家住蘇州的吳先生就是這樣一位“趕時髦”的人,但是這一次,卻讓他吃了不少虧。買到“三無”產品,聯系賣家索賠卻屢屢碰壁,本想好好協商解決此事的吳先生見商家如此不講理,遂訴至虎丘法院進行維權。
案情回顧:吳先生是一位八零后“網購達人”,今年3月,吳先生在某網上購物商城中找到了某旗艦店銷售的原裝進口的臺灣茶葉,見是原裝進口,吳先生進店查看了證書及產品詳情后,一次性買了49罐,共消費6800元。誰知,等收到這茶葉時,卻讓吳先生傻了眼:“我打開包裝發現茶葉上什么中文標簽都沒有,也沒有衛生證書,像這種進口的東西都應該有一個出入境檢疫檢驗的證書的,它里面什么都沒有,連生產日期都找不到,我感覺它是違反了法律規定。我幾次找買家協商退貨,客服都以茶葉已經開封為由拒絕,也從來不回應任何賠償的要求,而且態度很差……”看著這數量不小的茶葉,吳先生感覺自己是上當受騙了,找到網上賣家的信息后,隨即將該茶葉公司告上了法庭。
庭審時,吳先生也帶上了這些“三無”的茶葉以及網點開具的發票,要求退回所付款項并支付十倍的賠償金,共計7.5萬元。而被告公司負責人卻辯稱茶葉無中文標簽才說明它是原裝進口的,但當法官問到進貨渠道時,該負責人卻支支吾吾。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該公司的做法顯然是欺騙消費者的行為,但是并不是所有涉及食品的糾紛都可要求“假一賠十”,因此法官也對雙方進行了調解,最終達成協議:除去已拆封的兩罐茶葉,其余的都以原價退款,該公司也同意支付吳先生補償款,合計3.3萬元。吳先生在法院的幫助下維護了自己的權益,但是這也給吳先生提了個醒:網購時還是要謹慎地對產品的真偽以及商家的信息進行甄別,以免上當受騙。
法官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尤其是食品的時候,一定要特別注意其是否具備一些應有的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以及一些相關證書等等,特別是在網購時,也要對產品信息的真實性進行鑒別。一旦發現有違規商品,可以向商家索要賠償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如遭拒絕,要敢于提起訴訟,維權的同時,也能對商家起到監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