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江蘇省淮安市一對夫妻因暴力抗拒法院執行,被淮陰區法院依法予以拘留、罰款。

  當天,淮陰法院執行局開展凌晨行動,對長期躲債、賴債的被執行人進行集中執行。執行局法官一行前往位于清浦區某小區被執行人王某家,執行一起借貸糾紛案件。剛進門,王某妻子就上前用污言穢語辱罵并動手毆打執行法官,阻礙法官執行;當執行法官要求王某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責令王某妻子立即停止暴力行為時,王某妻子非但不停手,反而在王某的幫助下,更加肆無忌憚,跑進廚房拿出菜刀揮舞,并以掀衣服的方式威脅阻撓法官執行。

  王某作為案件被執行人,身為淮陰某中學的教師,非但不主動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反而在法官執行時,與妻子一起暴力抗拒執行,其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

  該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決定對被執行人王某予以司法拘留15天,對王某妻子處以2萬元罰款。8月31日,王某妻子主動繳納了罰款,并寫下具結悔過書,向法官進行了賠禮道歉。在拘留期間,被執行人王某認識到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錯誤,主動遞交了檢討書,給付了部分案件款,并與申請人達成了分期履行的協議,該院決定提前解除對王某的司法拘留。

  編者按:法律的尊嚴不容褻瀆、法律的權威不容挑戰、法官的人身不得侵犯!主動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是對每一個公民的基本要求,身為教師的被執行人王某,理應知法守法,面對妻子的暴行,王某卻無動于衷、不加制止,反而共同對抗法官執行公務。多行不義必自斃,任何褻瀆法律尊嚴、挑戰法律權威的人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王某夫妻為自己的“法盲”行為付出了代價,對他們也是一種教育,一次警醒,希望其他案件的被執行人從中吸取教訓,主動履行義務。法官,代表著國家行使審判權、執行權,為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他們經常吃辛受苦、加班加點,他們辛勤的工作,不是為了獲取當事人的感謝,而是為了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推動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對他們,每個社會成員都應該給予最基本的人格尊重和精神支持,這也是對法律的尊重。只有這樣,才能在全社會形成崇尚法律、支持執行的良好氛圍,才能加快法治國家進程的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