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賈汪區法院刑庭、民庭審理了一系列交通事故案件。六旬老太太王某騎電動三輪車載人,與貨車發生碰撞,造成三輪車上的女兒、外孫、兒媳婦、孫女當場死亡,王某受重傷,該家庭慘劇讓人震驚。

  2014年12月14時許,徐州市賈汪區某鎮王老太太王某駕駛無牌證電動三輪車,帶兒媳婦張某、女兒李某,兒媳婦和女兒分別懷抱一歲左右的孫女、外孫,一個要跟著去洗澡,一個要帶孩子去看病,電動三輪車行駛至村路與耿紫線公路交叉路口時,老太太左轉彎拐到公路上,恰好閆某駕駛的貨車正在耿紫線公路由東向西、速度較快行使,兩人發現后躲閃不及,發生碰撞,電動車上四人當場死亡,王某重傷住院治療。經賈汪區交警大隊作出事故認定,貨車司機閆某因未保持安全車速及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等過錯負此次事故同等責任,王某駕駛機動車轉彎未讓直行車輛先行,負此事故同等責任。閆某因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訴,死者的近親屬分別起訴閆某、王某及保險公司,該事故產生了一系列6個民事案件和一起刑事案件,其中所有死者家屬所要求的各項民事共計約270萬余元賠償,王某傷情較重既是被告也是原告,傷情有可能構成傷殘,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中。

  該院法官認為,由于目前駕駛電動三輪車不需要證照,也沒有年齡限制,受到一些老年人歡迎。現在市面上很多電動三輪車車速及動力已符合機動車特征,但目前為電動三輪車配套的保險還沒有,建議有關部門能夠在加強電動三輪車管理的基礎上,牽手保險公司為電動三輪車量身定制一款保險,供電動三輪車駕駛者購買以規避風險。同時號召市民尤其是老年人加強安全意識,出行選擇安全的方式代步,老年人反應慢,電動三輪車安全性差,本身就易翻車,盡量不要騎,更不要騎電動三輪車載人尤其是孩子,避免危險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