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被逼債,男子想出用“零首付購車”為幌子,設下層層騙局,騙得現金65776元。日前,江蘇省無錫市崇安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起案件,被告人潘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2015年1月,潘某在手機聊天軟件的一個群內看到有人在尋找“零首付貸款購車”的消息。因潘某之前在汽車4S店做過銷售員,其熟知辦理汽車貸款的一套流程,便想利用這個機會來騙錢。潘某在群里跟帖回復,謊稱自己是鹽城一家貸款公司的業務員,公司專門做車貸業務,還詳細介紹了貸款流程,取得對方的信任。對方稱,自己是幫人詢問的,會介紹客戶給潘某,事成后支付潘某一部分手續費。

  今年2月,潘某和客戶朱某約好在鹽城見面,由潘某帶朱某去看車。朱某看中了一輛價值30萬的轎車,潘某見機會來了,稱購買汽車需要支付一部分前期費用,主要包括:定金、車船稅、保險以及上牌費,共計15000元。朱某認為既然想買車,這些費用也算是必須支出的款項,就答應了潘某。回家后,朱某將錢打入了潘某口中所謂的“會計”賬戶。

  潘某把收到的錢迅速還了賭債,但余下的錢也不夠他過年。潘某又心生一計,找到4S店的銷售員,告知其如果朱某來電,就說之前他看中的車已經被人預訂,現在有同款但配置稍高的一輛車,需要加價23000元,如果銷售員幫忙,潘某會給予一定的好處費。

  在潘某的不斷游說下,銷售員答應幫忙,但其僅是為了提高銷售業績,如果顧客購買,發票最終還是會顯示之前的價格。此時,潘某一心想騙錢,顧不得之后是否會露出馬腳,爽快答應。在潘某的設計下,朱某七拼八湊打給潘某22000元,朱某稱其實在沒有那么多錢,剩下的錢希望潘某墊付。

  今年3月,朱某終于盼到了提車的日子,興致勃勃地來到鹽城,而潘某卻以新車在途中出了車禍為由,推遲了日期。在潘某一次次要求加錢后,朱某起了疑心,后來索性連手機都關機了。朱某沒想到的,本來自己是想節約成本通過零首付貸款買車后融資的,結果卻賠了夫人又折兵。

  通過上述方法,潘某又騙得另一名客戶上鉤。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潘某通過聊天軟件發布可以幫助他人辦理零首付購車業務的虛假信息,以辦證費、手續費、好處費等名義,分別從朱某、邵某處騙得現金共計65776元。被告人潘某詐騙他人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該案承辦法官胡健蕾表示,其實潘某的詐騙手法并不高明,過程漏洞百出,但受害人是經熟人介紹認識的潘某,因此放松了警惕,且前期支付了一部分錢,就想著趕快拿到車,為此,越陷越深。法官提醒,不要輕易相信“零首付”購車的誘人條件,要買車就應該去正規的車行辦理車貸手續,以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