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人員一時沖動換來15天司法拘留
作者:張磊 發布時間:2011-11-11 瀏覽次數:484
記者從江蘇大豐市法院了解到,該院在審理一起繼承糾紛案件過程中,旁聽人員張某因蓄意擾亂法庭秩序被依法拘留15天。事后,張某懊悔不迭,悔不該因自己的一時沖動而付出了失去人身自由15天的代價。
張某是本案一名被告的親戚。其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因不滿原告代理人何某的陳述,一時沖動從旁聽席沖到原告席,大聲辱罵并襲擊了何某,致其眼鏡損壞,面部受傷。法官嚴厲警告后,張某仍大吵大鬧,繼續辱罵何某。鑒于張某的行為已嚴重擾亂了法庭秩序,造成了極為不良的影響,為維護法律尊嚴,教育本人及旁聽群眾,大豐市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決定對張某采取司法強制措施,施以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