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法院圓滿執結一起10年執行積案
作者:太倉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11-11-11 瀏覽次數:614
近日,太倉法院對一起恢復執行案件進行執行時,時刻關注被執行人太倉公墓某陵園的財產線索變動情況,當得知其財產可執行后,立即啟動強制執行措施,在當地政府的傾力配合下,成功執結了該起長達10年的執行積案,有效維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申請執行人上海某園林工程公司為表達謝意,特向太倉法院送來一幅寫有“嚴格執法、熱情服務”的錦旗,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1999年始,原告上海某園林工程公司為被告太倉某陵園承建墓穴工程,2001年經雙方結算,被告共結欠原告工程款70余萬元。經法院主持調解,原告同意被告于2002年6月底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并約定若被告于2002年6月底前將陵園資產轉讓他人,所得轉讓款優先支付原告的工程款。因被告拒不履行,原告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太倉某陵園因經營問題被雙鳳鎮政府托管,而其名下又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執行工作毫無進展。
2011年9月,執行法官得知該陵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后,遂即展開調查核實,根據太倉市政府的相關精神,雙鳳鎮政府于2008年將該陵園的經營權轉讓給太倉某墓區有限公司,轉讓款尚未支付清結。執行法官立即趕到太倉某墓區有限公司,在雙鳳鎮政府的大力配合下部分查封了該轉讓款,并要求案外第三人不得擅自向該陵園的原投資者付款,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經過近一個月的不懈努力,上海某園林工程公司與雙鳳鎮政府、該陵園原投資者最終達成一致。2011年10月中旬,雙鳳鎮政府按照協議約定將相關款項匯付到上海某園林工程公司賬戶。至此,長達10年的執行老案得以圓滿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