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巧彈民事調解四步曲
作者:朱玉軍 發布時間:2007-07-27 瀏覽次數:1477
本網徐州訊:邳州法院高度重視民事調解工作,積極抓住訴訟過程中的各個環節,靈活運用調解藝術,較好地保證了調解的質量和效率。截至
該院的做法是,訴前調解多法并用、庭前調解緊扣主題、庭審調解情法相施、判后調解力促履行。對要求立案起訴的原告,在征得其同意后,暫不正式立案,而是由立案庭以法院名義直接向對方發出書面或口頭“訴訟預告通知書”,告知對方被訴至法院的事實,讓其在10日內自行和解,如不能自行和解可通過人民調解組織或申請由法院主持調解,逾期法院將正式立案受理。如果當事人接到通知后請求法院調解的,立案庭可派員進行調解;由于開庭前雙方當事人目的明確,對抗程度不如庭審時激烈,辦案法官可直接根據雙方當事人爭議的焦點展開調解,通過適時引導雙方一問一答,使焦點問題越辯越明,促使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在庭審調解時,堅持法理與情理相結合,在明確法律規定的同時,更多地融入情理的成份,讓雙方當事人在情法交融中達到一致;為保證判后案結事了,辦案法官將判決書直接送達當事人,對判決書中要求履行的部分,進一步向當事人釋明,講清按時履行是義務,超時履行或不履行將帶來的不利后果,讓當事人在權衡利弊后,實現自覺履行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