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惹禍端 只因建房有“講究”
作者:佟研 發布時間:2011-02-17 瀏覽次數:666
去年底,劉某的前院的鄰居準備新建房屋,通過審批在對自家宅基地的丈量后打起了地基。而劉某一家卻對鄰居的做法產生了意見,因為他們發現鄰居地基的后廂房在同一水平線上已經遠遠越過了自家房屋的前廂。一家人合計后認為,鄰居建房連地基高出一寸、房檐多出一點都會對家里的“風水”不利,何況鄰居已經遠遠“越線”,進而與鄰居發生矛盾,此后兩家人經常因為建房的事情吵罵,無論村大隊如何調解雙方都各不相讓。一日,劉某發現鄰居新房的地基上已經有工人開始施工,立即和家人出門找鄰居“理論”,雙方再次發生爭吵。在爭吵中劉某看到工地的工人依然在施工,于是遷怒于工人,上前不由分說就對工人拳打腳踢。將工人打跑后,年輕氣盛的劉某又乘騎電動車持鐵鍬對工人進行追打,致被害人輕傷。案發后劉某和家人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近10萬元。
判決后,坐在旁聽席上劉某的父親表示,因為講究“風水”導致兒子犯罪,教訓深刻,全家老少都通過庭審接受了教育,回去后將積極妥善處理和鄰居的矛盾,不再與鄰居爭執。
據悉,近年來因農村建房糾紛而訴至銅山法院的各類案件不斷增多,像劉某這樣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是個例。對此,負責審理此案的法官也提出了自己的見解:農村的風俗習慣應該得到重視和傳承,有的甚至可以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受到保護,但是,這都是基于風俗習慣合理、合法基礎上的。而農村地區諸如“風水”、“運勢”等等所謂的“講究”確應受到社會各界的重視,得到有關部門的正確引導,提倡移風易俗,這樣既有利于避免大量糾紛涌入法院給司法資源帶來不必要的壓力,更能夠從源頭上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