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借出糊涂帳 朋友反目上法庭
發布時間:2015-08-12 瀏覽次數:1019
親戚朋友間相互借錢,一般很少需要擔保和抵押,雙方靠的是彼此間的信任,都遵循著“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的規矩。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卻有些人在借錢之后,以各種理由逃避歸還;也有些人借出錢后,在別人歸還之后,還死活不認賬,以此為由繼續追款。正是因為這樣的人存在,導致原本清晰的一筆賬變成了糊涂賬,也就鬧出了很多扯不清鬧不明的關系。不久前,高郵市人民法院就審理了一起“糊涂賬”案子。
官司
因為糊涂賬
朋友反目上法庭
宋強和許文偉都是高郵人,兩個人認識的時間雖然不算太久,但因為接觸比較多,相對來說還算熟悉。平時,許文偉缺錢的時候,會找到宋強借一些,而事先,雙方都會約定好借錢的利息和還款的期限。
從2010年到2012年兩年的時間里,許文偉多次從宋強那里借錢,其間雖然也還過一部分欠款,但沒過多久又再次借了,一來一往,雙方之間原本清晰的賬目變得糊涂起來。
本來按照約定,雙方會在2013年左右的時候清賬??傻搅嗽撉遒~的時候,雙方卻發現,他們手里計算的數目和對方手里的數目根本就不一樣。許文偉認為,自己加上還給宋強的錢,總共只欠了20萬。然而,宋強卻說,許文偉前前后后欠了他40萬元。
雙方之間的差距達到20萬元,在多次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宋強將許文偉告上法庭,要求他歸還40萬元本金和利息。
原告
對方欠我40萬元,有欠條
法庭上,宋強拿著一份許文偉親筆書寫的欠條,上面清楚的寫著,許文偉欠宋強40萬元。
宋強解釋說,他和許文偉是很早就認識的朋友,許文偉從2010年上半年開始,就以家庭投資為理由,先后向他借錢,雙方借錢既有通過銀行轉賬,也有通過現金交易。
在2012年7月份的時候,宋強和許文偉進行結賬。這時候,許文偉前前后后共欠下了宋強40萬,于是,在宋強的要求下,許文偉給他打下了一張40萬的欠條。
除此之外,宋強還向法庭提供了他給許文偉打錢的銀行記錄,前后一共是29萬多元。宋強要求,許文偉按照欠條上的欠款還錢,同時,按照相應的法律,許文偉的妻子也有償還的義務。
被告
我欠對方20萬,寫欠條是被脅迫
對于宋強提出的要求,許文偉辯解稱,他和宋強其實并不熟悉,從2010年下半年開始,許文偉說自己因染上賭博的陋習開始向宋強借錢,并且宋強當時提出的是10%到15%的高額月息。
許文偉說,從2010年到2012年,在不到兩年的時間里,自己前后向宋強借下了20多萬元,期間還過12萬元,后來實在沒有錢還給對方,“宋強就找到人脅迫我簽下了那張欠條。”
許文偉還表示,在借錢期間,他和宋強都是電話聯系,然后通過銀行轉賬。對此,許文偉向法庭提供了他和宋強的通話和短信記錄。
同時,許文偉的妻子也當庭辯稱,自己和許文偉已經離婚,許文偉是因為賭博去向宋強借的錢,也就是說,自己不會和許文偉共同承擔債務。
判決
夫妻共同償還29萬元
雙方因為這些問題在法庭上爭論不休,誰都沒有讓步的意思。
法庭經過調查認為,宋強和許文偉在兩年的時間里借貸匯款達到幾十次之多,而雙方最小的一筆匯款錢數是1000元,最多的一筆是40000元,從雙方的短信記錄等證據可以表明,雙方之間習慣是通過銀行轉賬進行匯款。同時,宋強對于現金借給許文偉的時間、地點也都說不清楚,也不能提供其他人證物證,因此借款40萬元除去銀行匯款的29萬元外,其他的不予承認。
另外,法庭還認為,許文偉在借錢后與妻子離婚,故對許文偉妻子不承擔責任不予采納。
最終,高郵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許文偉和妻子共同承擔欠下的29萬元本金和相應的利息。原告宋強不服,進行了上訴,近日,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了原判。
法官提醒
親友間借貸應注意什么?
每年法院都會受理一大批類似的糊涂賬案例。那么,親戚朋友之間借錢該注意些什么?怎么才能規避這些糊涂賬?對此,法官為你支招:
1.借錢時立下借據,借據要將借款時間、地點、金額、借款人雙方的身份信息都要寫清楚。
2.交付時保留證據,只是簡單的借條并不能夠證明借款的存在,這時候還需要交付的憑證。銀行的轉賬記錄是有力的憑證,除此之外,現金交付還可以找來信任的中間人或者錄像等憑證。
3.三種利率法院不承認:借款雙方約定利率,然而高于銀行同類貸款4倍;復利借貸;借款時同時預扣利息。
4.必要時做擔保,除了上述外,在借款時可以讓借款人做出擔保,其中包括抵押和保證兩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