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自家鑰匙“開走”他人挖掘機
作者:徐輝云 發布時間:2015-08-07 瀏覽次數:629
因為手頭缺錢,去人家喝酒時竟盯上了對方的挖掘機。泰興兩男子知道“門道”,輕松“開走”了這臺價值12萬的挖掘機,賣得現金近8萬元。7月23日,兩人因犯盜竊罪獲刑,法官針對挖掘機“漏洞”給大家提個醒。
泰興法院法官介紹,34歲的王某是做挖掘機生意,他和40歲的何某都是泰興本地人。2014年12月中旬的一天,何某去王某店里玩耍。當晚王某熟人梅某家人過80歲生日,于是王某帶上何某一同赴宴。
何某酒足飯飽后,盯上了梅某停放在田里的挖掘機,第二天上午他打電話給王某,稱最近手頭缺錢,打算把梅某的挖掘機賣掉。王某表示同意后,兩人開始尋找買家。為防止打電話暴露身份,何某特意去常州花錢買了一張假身份證,回來后辦了一張手機卡,并很快聯系好了買家。
第三天晚上,王某從自家店里拿了一把與梅某挖掘機同型號的鑰匙,和何某一起來到梅某挖掘機停放的地方。不一會,何某聯系的買家開著拖車來到現場,輕松地將梅某價值12萬元的挖掘機開走了。事后何某收到“貨款”近8萬元,分給王某3萬多元。
案發后,泰興警方迅速追回梅某失竊的挖掘機,先后抓獲何某和王某,查獲贓款2萬7千元余元,但其余款項被二人很快揮霍掉。
法院認為,何某和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且系共同犯罪。根據我國《刑法》相關條款,判處何某和王某犯盜竊罪,有期徒刑四年二個月和四年四個月,并處罰金8萬元。剩余贓款5萬余元繼續追繳。
法官提醒,出于成本等考慮,同一品牌挖掘機的鎖具差別不大。這意味著,一把鑰匙可以開多臺挖掘機。而因為挖掘機塊頭大和行駛速度慢的緣故,所以不少車主防盜意識較差,為圖省事直接把挖掘機停放在無人看管的室外,讓“懂行”的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機。
因此法官建議,挖掘機應盡量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地方,最好應加裝暗鎖和方向盤鎖,盡量避免鑰匙“通用”問題,還可以安裝GPS定位系統。這樣確保自己財產安全,即使發生被盜,也能及時挽回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