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夜?店》講的是幾個賊在搶劫一家超市時發(fā)生的一系列意想不到的喜劇故事,但在現(xiàn)實生活中,搶劫對任何一方來說都是悲劇。兩位安徽來吳的小青年,因為手頭緊動起了搶劫超市的念頭,結(jié)果雙雙被判刑。

 

小李和小陳是同鄉(xiāng),而且同在安徽的一家酒店打工。小李此前曾在吳江盛澤的工廠打過工,今年三月份的一天,小李跟小陳提議一起到吳江盛澤這邊耍耍,再弄點錢花花。小陳貪玩心切,就一口答應下來了,二人也沒跟打工的酒店請假徑行乘大巴到了盛澤。

 

兩人身上本來就沒帶多少錢,加上車費、吃住等開銷,很快就囊中羞澀了。于是小李提議去找家超市搶點錢,說反正在這里也沒什么人認識,搶完就跑。小陳一口就答應了。在搶之前,兩人還做了“精心”的準備:買了兩副口罩,兩副手套,兩頂鴨舌帽,一把水果刀,完全學著影視片里的情形各自裝備起來。當天晚上九點多,兩人竄至盛澤鄉(xiāng)下一家小超市,乘當時店中沒有顧客,門外也沒有行人之際,小陳先進超市,在貨架之間走來走去,假裝選購商品,趁機持刀控制了正在里面理貨的老板娘,小李則在收銀臺威脅男老板將錢交出來。因為害怕有人進來,小陳把老板夫妻關在超市里間的臥室里,慌亂中,小陳還將老板娘的手臂劃傷。小李則把收銀臺里面的整鈔零幣約2000余元全都裝在自己口袋里,期間有顧客進來,小李還假裝店員很淡定地賣給對方一包香煙。拿到錢之后,兩人把店主夫妻反鎖在臥室里,然后和小李匆忙逃逸。

 

被關在臥室里的超市老板很快掙脫,跑到門口大喊“搶劫了”,適逢聯(lián)防隊巡邏經(jīng)過,小陳跑了沒多遠就被抓獲,小李也在事后被抓獲。由于小陳是未成年人,他家屬又代為退賠了贓款,賠償了被害人的損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諒解,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小李則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