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忍受侮辱打罵 女子毒殺男友未遂
作者:劉光亮 周倩 發布時間:2015-08-03 瀏覽次數:750
一個本性善良的女人,卻將劇毒農藥摻進同居男友平日喝的酒里,是什么原因讓這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女人狠心的下次毒手?近日,句容法院審理了這起故意殺人案件。
婚姻介紹結成半路“夫妻”
2011年,家住句容的被告人王女士與丈夫離婚,此時王女士已經年近50歲。也許是兩個人過慣了的緣故,產生了互相依賴,離婚后的王女士有點不能適應單身的生活。在家人的勸說下,王女士走進了一家婚姻介紹所,期待一場真正感情的到來。不久,一個同樣差不多年紀的單身男子李某出現在了王女士的眼前。
起初,王女士對這個其貌不揚的李某沒有多少好感。然而,正是李某的殷勤感動了王女士。在交往中,李某對王女士的話言聽計從,對王女士講話也比較和氣,經常拎著大包小包的東西到王女士的家中看她。王女士覺得李某為人挺好的,就答應和李某生活在一起,于是就帶著東西搬到了李某的住處。
同居三年爭吵不斷
由于沒有辦理結婚證,王女士和李某只能暫時同居在一起。來到李某家,王女士憧憬著美好生活的到來,可是現實是殘酷的。由于在同居前,對對方的性格了解不多,雙方在瑣事上經常發生爭吵,甚至動起手來。
由于李某在工地上從事體力勞動,有時回來的比較晚,稍一不順意,就嫌王女士做的飯菜不合口味,甚至在房間吃飯還是客廳吃飯的問題上,雙方也發生了矛盾。王女士也嫌棄李某從來也不做家務,每個月只給200元的飯菜錢,這讓王女士“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李某也抱怨王女士管自己管的太多。有一次,李某給一個小工打電話聯系干活。王女士一聽對方是個女的,立馬將手機搶過來,對著手機向對方說了一些不該說的話,這讓李某非常生氣,雙方為此動了手,衣服也被撕壞了。
家庭的一些瑣事讓本來相互不了解的兩個人的矛盾越來越大,可是王女士還能忍受。最讓王女士忍受不了的是,每次吵架的時候,李某就讓王女士帶上自己的東西立馬就“滾”,在王女士的心中埋下了復仇的種子。
毒殺男友企圖同歸于盡
2014年12月,由于這個月經常下雨,再加上自己感冒身體不好,在戶外工作的李某在家已經休息了半個多月。在這期間,李某天天出去打麻將,對家里的事情不聞不問,這讓王女士非常的惱火。
案發的頭一天上午,李某像往常一樣吃過早飯準備出去,王女士便對李某進行阻攔,雙方發生了激烈的爭吵。王女士死死的拽住李某的衣服,李某便用拳頭擊打王女士,王女士也不甘示弱,用腳踢進行還擊。最終,王女士還是沒能阻止李某出去,之后王女士一個人在家傷心的大哭,一個罪惡的念頭也在腦海中醞釀。既然兩個人過的這么累,不如一起去死,于是王女士在家中附房內找到了沒有用完的用于除草的劇毒農藥甲胺磷,準備毒死李某后,與其一起同歸于盡。
第二天,等到李某出去后,王女士從瓶中倒出了大約2錢的農藥,摻進了李某平時喝酒的瓶中。當天中午11點多鐘,李某回到家中吃午飯,便拿出了那瓶動過手腳的酒瓶,倒了一杯在玻璃杯子里。當喝了一口杯子中的酒后,被害人李某發現酒的味道跟平時不一樣,有點發苦,在拿出另外一瓶正常的酒與之對比,發現酒的顏色明顯不同。上下搖晃后,李某發現動過手腳的酒瓶內有泡沫出現。于是便拿著酒瓶質問王女士是不是對酒做了什么手腳,然而王女士堅決不承認,直到李某女兒報警后公安機關將其帶走詢問。到案后,被告人王女士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取得被害人李某的諒解。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女士因為生活瑣事與被害人發生矛盾,遂采用投毒手段非法剝奪被害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屬情節較輕,依法應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鑒于被告人王女士在實施故意殺人過程中,由于被害人及時發覺致犯罪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減輕處罰。被告人王女士犯罪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從輕處罰。鑒于本案因生活糾紛引發,被告人王女士當庭確有悔罪表現,且被害人對被告人王女士的犯罪行為給予了諒解,對被告人王女士可酌情從輕處罰。于是依法判處被告人王女士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