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案外人趙某因強行破鎖入住法院查封的房屋,阻礙法院執行而被拘傳,經執行法官進行法律宣傳教育后,方知自己行為的違法性,追悔莫及,主動承擔相關費用后,交出了房屋。

 

日前,儀征法院在執行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依法對被執行人吳某名下的一處房產予以查封,并公開進行評估、拍賣成交,但在交付買受人時,卻發現該查封房屋已被他人強行撬鎖后入住,并重新換上門鎖,致使交付行為暫停。原來一個叫趙某的人強占入住了房屋,執行法官立即聯系趙某,并嚴肅告知其行為的嚴重性,限其在規定時間內搬出該房屋。但趙某卻聲稱自己入住是合理的,原來吳某曾向趙某借錢,欠款履行計劃上載明將這個房屋作為抵押,現在趙某找吳某要錢無著,所以就破鎖入住了該房屋。執行法官了解情況后,向趙某宣講法律,并告知他的合法權益實現的途徑及如果還拒不搬離該房屋要承擔的嚴重后果,經過一番說服教育,趙某終于醒悟、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并迅速讓出了房屋,交付工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