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啟動了還沒開 車門未鎖遇劫犯
作者:白雪 高文 發布時間:2015-07-23 瀏覽次數:638
家住武進鳴凰附近的劉女士“熱車”時未鎖車門,遭遇未成年小伙阿亮持刀搶劫,被劫走一千余元現金。近日,阿亮被武進法院以搶劫罪判處刑罰。
4月的一天晚上七點多,阿亮準備出門去網吧上網,可口袋里只有兩三元錢,看著夜色漸黑,15歲的阿亮竟然有了去搶一把錢的念頭。他走進一個沒有路燈、黑乎乎的巷子,發現一輛轎車亮著燈,可并沒有啟動,一名女司機坐在駕駛室正在玩手機。阿亮將隨身攜帶的一副口罩戴起來,迅速從車的右側用左手把副駕駛的門一把拉開,鉆進車里,用雙腿的膝蓋壓在副駕駛的座位上,左手扶在副駕駛靠背上,右手抓著一把美工刀對著那個女司機講:“不許動!給我錢!”看著架在脖子上的刀,劉女士心里害怕極了,“遇上搶劫了”,她開始大叫。“不許叫,我只要錢!”劉女士趕緊閉上嘴,抖抖索索地拿起放在副駕駛位置的手包,將其中的所有現金都拿出來遞給劫匪,阿亮用手接過錢,一半拿在手里,另一半又扔在了副駕駛位置上,轉身跑了出去。
劉女士坐在座位上冷靜一會兒便準備倒車離開,倒完車準備駛離的時候竟然發現那個搶劫的小伙子站在一個墻角邊上朝自己鞠了一躬,然后就往北邊跑掉了。據案發后阿亮的供述,他看見車子已經發動了,害怕女司機開車子來撞他,便站在那里朝那個女的鞠了一躬。
本案經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阿亮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持刀威脅等手段劫取公民錢財,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鑒于其犯罪時未滿18周歲,屬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其家屬協助退清贓款,可酌情從輕處罰。最終判處阿亮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緩刑二年。
法官提示:當前坐在車內打電話、玩手機的單身女性,特別是一些豪車的女司機,極易成為犯罪分子實施搶劫的目標,因此,要加強防范,提高警惕意識,上車時一定要記得鎖車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