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法院制定五項制度加強法警規范化建設
作者:董正遠 陳慶奎 發布時間:2007-06-29 瀏覽次數:1133
本網鹽城訊: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三年來江蘇省大豐市人民法院根據法警工作性質和規范化建設的要求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并在實際工作中嚴格執行,效果良好,為法警大隊依法規范文明執勤提供了重要依據。根據司法警察的工作任務和性質,結合實際,該院制定了五項規章制度:
一是內務管理規范化,嚴格按規定著裝,佩戴警銜警徽警號,注重自身外表,努力提高司法警察的外在形象,加強對辦公區域管理,室內衛生整潔,辦公用具擺放統一,文件資料放置有序。
二是履行職責規范化,嚴格履行用警手續,實行警力統一管理,統一協調,統一使用的機制,合理調配使用警力,遇有重大任務,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報告,反饋有關信息。
三是警械管理規范化。嚴格警械使用手續,形成保管、使用、借用、保養等一系列規范化管理,做到安全保管、正確使用,防止和杜絕發生違章操作等問題。
四是業務登記規范化。設立各種業務登記簿冊及時記錄各項工作情況,為日常管理和考核提供依據。
五是處置突發性事件規范化。該院根據多年來的工作經驗和形勢分析,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處置突發性事件預案,內容具體,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做到人手一冊,對處置突發性事件的發生進行了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