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三十的淮安男子吳某因沒有像同村人那樣出去打工掙錢受到了妻子的責怪,決心掙一大筆錢,讓妻子刮目相看。但怎樣又快又不費勁地掙到錢呢?思來想去,吳某竟然想到綁架,并很快將目標定在了丈夫不在家、兒子只有兩歲的同村葛某身上。

  幾天后,吳某到葛某家,以讓她幫忙看看大蔥為由騙葛某母子上了自己的面包車。在回去的路上,吳某又動了殺心,把葛某母子二人帶到村子西北側的楊樹林內。葛某感覺不對,要求下車。吳某假裝同意,把車停下。葛某抱著兒子下了車就向家的方向走,吳某拿出車里備好的鐵鍬,從后面掄起鐵鍬將葛某打昏在地,幾分鐘后,看到葛某蘇醒過來,又掄起鐵鍬對著葛某的頭部砸了三四下,然后又用鐵鍬將葛某兩歲的孩子砸死,并將兩人埋在小樹林里。后經法醫鑒定,葛某系機械性窒息合并顱腦損傷死亡,其機械性窒息來源于泥土堵塞呼吸道;葛某的兒子系顱腦損傷死亡。

  2009年12月24日,吳某用從新買來的SIM卡給葛某的丈夫發勒索短信:“你的老婆和小孩還有三天就要出手,小孩十五萬大人三萬六千元。”12月25日,吳某又給陶中發了一條短信催問錢準備好了沒有。

  12月25日晚上,吳某得意洋洋地對妻子說:“以后不要我去苦(掙錢)了,到年底就能弄到錢把欠別人買車的錢還了。”

  葛某的丈夫接到勒索短信后,立即報警。在家里做著發財夢的吳某很快被抓獲歸案。在鐵證面前,吳某不得已帶公安指認現場,交代作案工具鐵锨,但是為了減輕罪責,他開始編造謊言,先聲稱其是和李某一起殺人,后又詭稱其與葛某有多次不正當關系,數月之后又編造其與侯某一起殺人,是侯某動手,自己沒有動手等等,但公安一一排查,逐一否定。

  近日,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綁架罪判處吳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文中人物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