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緩刑期間規定,經不住考驗的王某在緩刑期間伙同他人在農村的民房內采用“推牌九” 的方式聚眾賭博。近日,句容法院對被告人王某做出了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二年六個月的判決。

 

 20105月被告人王某糾集朋友與他人在公共場所逞兇斗狠,造成他人不同程度受傷,被法院以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然而,身處緩刑期的王某卻不認真接受改造,反而無視緩刑期間的規定,與他人聚集在一起進行違法活動。20118月的一天晚上,王某伙同朋友李某等十幾人在句容市茅山鎮某村住房內聚眾賭博,當晚被公安機關查獲。隨后,王某因賭博被句容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并處罰款三千元。緩刑執行機關句容市公安局認為,王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不認真改造,不服從管理,違反有關監管規定,情節嚴重,建議撤銷對王某的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經法院審理認為,王某在緩刑考驗期間內,不思悔改,不遵守法律規定,聚眾賭博,其行為違反了法律以及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于是依法做出了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