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友占著他的工錢不給 他就偷他全部家當(dāng)
作者:張金花 發(fā)布時間:2011-11-08 瀏覽次數(shù):486
由于工友占著他的工錢不給,屢討不著的打工仔小許竟然把工友托他保管的全部家當(dāng)偷偷賣掉,結(jié)果觸犯了刑法,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小許是一名外地來吳江的打工仔,跟著老楊一起給別人伐樹,干了大半年,才結(jié)了一次工錢,后來雇主把倆人最后三個月一共6000余元的工錢都給了老楊,老楊拿著錢卻沒有給小許,非但不給,他還讓小許幫自己把全部家當(dāng),包括空調(diào)內(nèi)外機(jī)、煤氣罐、電視機(jī)、電動車等放在自己的三輪摩托車上,搬到了另一處租房內(nèi),大門一鎖,老楊卻拿著那些工錢回了四川老家。
年關(guān)將近,小許連回家的路費也沒有,想著老楊還拿著自己3000元的血汗錢,很是氣憤。于是,臘月廿六的早晨,小許通過樓頂?shù)奶炀肜蠗畹淖夥浚美匣Q子將租房的卷簾門兩邊的搭扣剪短,開著那輛裝滿家當(dāng)?shù)娜嗆嚲团芰恕T谘赝镜膸准倚〉辏≡S謊稱自己要回老家結(jié)婚,東西賤賣了,把這車價值9000余元的家當(dāng)總共買了2200元。
案發(fā)后,在公安機(jī)關(guān)訊問時,小許覺得自己很委屈:老楊給我工錢的話,我還會偷他這些東西去賣嗎?民警問他是否知道這車家當(dāng)?shù)膬r值,小許說知道的,問他為什么要偷這么多東西,他說,既然去偷了,能偷索性就都偷走。
案件起訴到法院后,針對小許及其家屬的困惑,法官耐心地給他們解釋:老楊占著小許的工錢不給,這是一起民事糾紛,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解決,討回自己應(yīng)得的工錢;小許偷了老楊的家當(dāng)去賣,則觸犯了刑法,構(gòu)成了犯罪,這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guān)系。最后,鑒于小許尚未成年,且事出有因,并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庭審中也有悔罪表現(xiàn)等情節(jié),法院判處小許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對其適用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