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揚州訊:日前,揚州中院中心組召開專題學習會,傳達貫徹中紀委、省市紀委貫徹實施《中共中央紀委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會議精神。會上,揚州中院徐軍副院長代表院黨組就貫徹實施《規定》提出具體要求。

一要統一思想,充分認識貫徹實施《規定》的重要意義。《規定》列出的八種權錢交易形式和認定這些違紀行為的具體政策界限,是今后查辦權錢交易案件的重點,為新形勢下深入開展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武器。要充分認識到貫徹實施《規定》,為有效查處新形勢下權錢交易案件,提供了及時、有力的法規依據;貫徹實施《規定》,能夠有力促進黨員干部廉潔從政工作的深入開展;貫徹實施《規定》,體現了中央對廣大黨員干部的關心和愛護。

二要強化組織領導,及時貫徹落實《規定》精神。要及時傳達貫徹,確保將《規定》及各級紀委會議精神傳達到每一個黨員干部。要深入宣傳發動,積極營造落實貫徹《規定》的良好氛圍。要落實工作措施,將《規定》的具體要求落到實處。紀檢監察部門要充分履行職責,在開展對照檢查和清理糾正工作中,精心組織,敢于牽頭,善于協調,加強配合,共同做好工作。紀檢監察部門要采取措施,檢查全院各部門貫徹實施《規定》的情況,將《規定》的貫徹實施情況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加強責任考核和責任追究。要加強情況溝通和信息交流,對每一階段工作進展情況要及時總結、及時報告,對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反映,實現上下聯動,整體推進。

三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在規定時間向組織報告情況。中紀委在印發《規定》的《通知》中提出:“凡有本規定所列禁止行為的,應認真對照檢查,按干部管理權限及時向黨組織報告情況并堅決立即糾正。本規定發布后三十日內主動說清問題的可考慮從寬處理”。各部門、各支部要組織黨員干警根據《規定》的要求逐條認真對照檢查,切實開展自查自糾工作。黨員干警中凡有《規定》所列禁止行為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在630日前向黨組織報告情況并堅決立即糾正。各部門、各支部要教育和督促存在問題的干警,在《規定》要求的時限內主動向組織上說清問題,爭取從寬處理。

四要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加大查辦權錢交易案件的力度。紀檢監察部門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嚴肅查處這類案件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真抓好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認真核查黨員干警在規定期限內主動向組織說清的問題,及時作出結論。既要核查已經交待的問題,又要核查實際糾正的情況。認真排查信訪舉報線索,集中懲治拒不糾正的違紀違法者。及時發現并有效查處《規定》發布后違反本規定的行為,及時采取措施,從嚴查處,一查到底,絕不姑息,繼續加大并長期保持懲治權錢交易行為的工作力度。

會議結束前,揚州中院趙榮生副院長就貫徹落實《規定》的有關工作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