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揚州維揚法院行政庭通過細致耐心的調解工作,妥善化解一起雙方當事人均年逾70的離婚糾紛,受到當事人及其親屬的一致好評。

 

現年75歲的原告項某與76歲的被告周某分別離婚后,于1993年在南京登記再婚。婚后一段時間感情尚可,但到2004,雙方生活習慣及愛好發生變化,經常爭吵、打鬧,被告因此患了嚴重的憂郁癥,原告也患了心臟病。女方周某回揚州子女家居住后,雙方就來往兩地開始協商離婚;但由于雙方原婚生子女的干涉,使原、被告協議離婚5年未果。既嚴重影響了原、被告雙方各自家庭生活,也致雙方健康狀況日益惡化,2009316日,原告遂向本院提起離婚訴訟。

 

該案在審理過程中,考慮到原、被告均身患重疾,不宜直接進行調解,在通過雙方子女了解情況后發現雙方當事人均對這段婚姻不再抱有希望,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但對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生活費補貼、醫療費負擔等問題還存在較大分歧。考慮到本案如簡單處理,徑行判決,很可能會加深雙方的家庭矛盾,尤其會加重原、被告的病情,因此,承辦法官首先從做通雙方子女思想工作作為突破口,本著“ 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所居、老有所靠”的原則,通過十余次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庭前、庭中調解,在“屢調屢悔”的情況下,耐心做到“屢悔屢調”。在承辦法官細致入微、不厭其煩的工作態度感召下,最終使雙方子女達成共識。隨后,在雙方子女與承辦人的共同努力下,做通了兩位老人的思想工作,達成調解合意。200947日,兩位老人在雙方子女的陪同下,愉快地在調解協議上簽了字。在雙方當事人及其子女對法官表示真誠感謝的同時,兩位老人相隔5年后再次握手,并相互真心囑咐:離婚后各自保重好身體,過好晚年生活。使這起罕見的高齡老人離婚棘手難案,圓滿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