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還是第三者? 再婚夫妻鬧離婚
作者:于健 劉彥麗 發布時間:2011-02-16 瀏覽次數:622
夫妻雙方都有過失敗的婚姻,各自帶著一個孩子重組家庭,本應更加珍惜來之不易的緣分,沒想到,結婚不到三年,妻子就把丈夫告上法庭,說丈夫實施家庭暴力,要求離婚。丈夫則非常委屈,說明明是妻子紅杏出墻。近日,北塘法院審理了這起離婚案,判決二人不準離婚。
2006年,44歲的李莉已經離婚十四年,一直帶著兒子獨自生活。這一年,經朋友介紹,她與45歲的張云山認識,張云山也是離婚獨居,身邊有一個女兒。相似的經歷讓兩個人很快互有好感,2007年底,兩人正式登記結婚,組成了新的家庭。婚后,生活雖然磕磕絆絆,但也過的不錯。李莉自從從廠子下崗后,一直閑在家里,無聊中兩人經常吵架。張云山脾氣有點暴躁,如果兩人吵起來,他最喜歡摔東西,幾年下來,光手機就砸壞了4個,家電也砸壞了好幾個。2010年9月,無法忍受的李莉向北塘法院提交了離婚訴狀,要求離婚,理由有兩條,一是家暴,二是經濟。李莉說,張云山有暴力傾向,經常打人,自己曾經被打傷進了醫院,張云山則解釋說,那次進醫院是因為他騎電動車帶著她,路上兩人因為意見不合吵了起來,李莉一氣之下跳下正在行駛的電動車,才摔傷的。李莉還說,她聽了張云山的話,才不在原來的廠子做的,結果她沒有工作后,經常去張云山負責的工地上幫忙干活,卻從沒拿到過一分錢的報酬,張云山完全掌握家里的經濟,她沒有任何自主權。張云山則說,李莉下崗后,家里的開支完全由他一人負責,他也是很辛苦的。
這些家務事,按理說也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難以分辨清楚。可是,令張云山氣憤的是,兩人的離婚案件還沒有開庭,他就發現李莉已經和另外一個男人住在一起。那個男人是李莉原來廠子里的修理工,兩人認識很久了,張云山說,他絕對有理由懷疑那人是第三者。當他憤怒地去質問那人時,那人卻很詫異地說,李莉說她已經離婚了呀。不久,兩人的離婚案開庭審理,法庭上,李莉卻毫無愧色的承認了和那個男人的不正當關系,并且口口聲聲說是張云山對他的冷漠、忽略才把她推到了那個男人的身邊,她強烈要求離婚。張云山卻不同意離婚,他承認自己在婚姻中有做的不對的地方,大家年紀都大了,不希望家庭破裂。北塘法院經審理,認為兩人感情未徹底破裂,只要互相體諒,夫妻關系有改善的可能,故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