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聚眾斗毆低齡化的成因及預防措施
作者:吳蕓 發布時間:2011-11-07 瀏覽次數:908
2010年,漣水轄區內共發生聚眾斗毆刑事案件6件23人,其中有12名未成年人。2011年上半年,漣水轄區內已發生聚眾斗毆刑事案件7件45人,其中有39名未成年人。聚眾斗毆犯罪低齡化現象對社會和諧穩定,經濟有序發展,人民安居樂業存在著極大的不良隱患。
一、案件基本情況
2011年上半年,發生的7起聚眾斗毆案件,有39名未成年人,這些未成年人普遍低學歷、低收入,其中無業人員37人、學生2人。7起案件均系持械斗毆,無命案發生。被判處6個月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9人、被判處有期徒刑緩刑的19人、被判處拘役的1人。
二、聚眾斗毆犯罪低齡化成因和特點
1、犯意單純,主觀惡性小。由于多為未成年人,故易沖動好斗勇的天性極易引發聚眾斗毆時間,這幾起案件從產生犯意到犯罪實施,均未經謀劃,犯罪導火索多為小摩擦、口角沖突或兄弟義氣,犯罪過程簡單,持續時間短。
2、自控力差,人數眾多。未成年人單純易沖動、江湖義氣重、有勇好斗,自我控制力差,遇事不冷靜,缺乏理智思考,有時根本不知道前因后果,往往是聽人一吆喝頭腦一熱就跟著上了。都是年輕氣盛、身強體壯的年輕人,誰也不服輸,兩方各召集一批人,一言不合便互相追逐、毆打,嚴重影響了社會治安和穩定。
3、持械斗毆、暴力指數不斷攀升。這幾起聚眾斗毆案件都系持械斗毆犯罪。被告人紛紛攜帶木棒、鋼管、刀具等兇器在商城、網吧、洗浴中心等公共場所公然斗毆。在混亂的斗毆過程中,無暇顧及他人,往往有被告人或者行人被打成輕微傷,影響惡劣。
4、低學歷、低收入、缺乏法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參與聚眾斗毆的被告人中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缺乏基本生存技能,處于無固定職業無穩定收入無生活目標的“三無”狀態。經常結伙出入網吧、歌廳、洗浴中心等場所玩樂,拉幫結派,稱兄道弟,重“哥們義氣”和“江湖地位”,無社會道德和家庭責任感,嚴重缺乏法律意識,不少被告人都表示從來不知道“打架”是犯罪。
三、聚眾斗毆犯罪低齡化的預防措施
一是進一步加大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法制教育宣傳工作力度。發揮好學校、媒體、法律團體、法律工作者、婦聯、各級司法機關等社會各界的優勢,將普法教育規模化、長久化、多樣化。定期開展法律知識宣傳月活動;學校與家長、司法機關等建立起聯動機制,讓普法教育常駐校園,幫助青少年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正確的認識法律,更好地貼近法律。司法機關定期挑選典型案例組織公開的巡回審判,邀請群眾旁聽,發揮好“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典型案例的教育啟發作用,增強案例宣傳的效果和法律的威懾力。
二是切實發揮好家長的監管作用,盡好監護人義務。父母是孩子最早也是最重要的老師,預防青少年犯罪應從家庭抓起,從孩子思想觀念這個源頭抓起。父母要從思想上正確引導,加強對他們的教育管理,幫助孩子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正確認識法律。單親家庭的子女,父母更應多關心孩子,多引導孩子,讓孩子健康幸福地生活學習,避免發生因家庭裂痕而造成孩子心靈扭曲的悲劇。
三是嚴格落實好對違法犯罪青少年的幫教、矯治工作。社區民警要會同社區、村委干部和家長加強對有違法犯罪前科的青少年的幫教工作;另外,社區民警要在日常工作中依靠村居干部、治安信息員等力量,排摸掌握社區單親家庭子女的成長動態,無業青少年的近期狀況,以便評估、制定、實施有針對性的教育幫教措施,避免這些孩子不慎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四是著力加大對網吧、游戲室等公共娛樂場所的監管。公安民警在網吧、網絡游戲廳等公共娛樂場所的日常管理中,要嚴格督促業主嚴格執行網吧實名登記上網、禁止接待未成年人上網等規定。做好在日常檢查中發現的違反規定的低齡青少年的教育引導,對經常進入網吧、游戲室的,可采用教育引導、建立聯系登記簿,與家長溝通等方法,對其進行深入地教育管教,切實遏制和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案件的上升趨勢。
五是群策群力,聯合協作,凈化社會治安環境。各部門間應相互配合,協調一致,以預防為主,打擊為輔,堅決遏制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發展勢頭。公安機關可與婦聯、工商行政管理等機關單位建立聯合協作機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大力整治文化市場;堅決打擊帶有賭、毒、黃、黑性質的影視書刊的制造者、銷售者、傳播者;加大對網吧、公共娛樂場所的監管力度;清除精神垃圾,補牢教唆引誘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缺口,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切實為社會經濟穩步發展和民眾和諧安康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