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江浦區人民法院)罪犯張蕓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淮安 發布時間:2025-11-14 瀏覽次數:10
罪犯張蕓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
(2025)蘇0812刑更12號
罪犯張蕓,曾用名夏婷婷,女,1985年10月8日出生,漢族,大專文化,原北京四季大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業務經理,戶籍所在地及現住址江蘇省淮安市生態文旅區中南世紀錦城16號樓2802室。2025年2月17日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判決生效后,罪犯張蕓以懷孕為由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于2025年8月12日對其作出暫予監外執行決定。現罪犯張蕓以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并提供其住院生產病例及新生兒出生證明等材料。本院審查后立案受理,現將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反饋,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電話:0517-83589261
聯系地址:江蘇省淮安市清江浦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