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執聯動齊發力 高效解紛真給力
作者: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法院 張珊 發布時間:2025-11-20 瀏覽次數:462
近日,一起民間借貸糾紛的當事人小鄧特意趕至無錫惠山法院,將一面錦旗送到法官手里。“審執聯動齊發力 共解糾紛顯效率”,錦旗上的14個燙金大字見證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圓滿化解的全過程。
這起糾紛始于三年前的一筆借款。當時,被告顧強(化名)因急需解除房屋抵押,向小鄧借款15萬元,并承諾房子一賣就還錢。然而房子出售后,顧強卻與前妻劉梅(化名)將售房款分配一空,對還款一事只字不提。
多次催討無果后,小鄧一紙訴狀將顧強告上法庭。雖然勝訴了,但法院執行過程中卻發現顧強名下已無財產可供執行,只能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今年7月,小鄧再次來到法院,這次他將顧強的前妻劉梅告上法庭,要求確認案涉債務屬于顧強與劉梅的夫妻共同債務。
“我發現,當年我們的案子還在審理的時候,顧強和劉梅就離婚了,而且離婚時大部分財產都歸了劉梅,這不得不讓人懷疑是假離婚真逃債!”庭審中,小鄧激動地表示。
“要確認債務性質,并查明售房款的具體流向,必須讓顧強本人到庭,這是厘清事實的關鍵,也是為后續可能的執行掃清障礙。”承辦法官果斷追加顧強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開庭當天,小鄧、劉梅、顧強三人均到庭參加訴訟。庭審中,劉梅與顧強均確認部分售房款轉入了劉梅賬戶。后經法官組織調解,三方達成調解協議,劉梅就案涉債務中的部分款項承擔共同還款責任,同時劉梅于2025年11月30日前向小鄧支付相應款項。
在此過程中,承辦法官敏銳地意識到,若不能一攬子解決問題,小鄧很可能會再次陷入“贏了官司,拿不到錢”的困局中。對此,承辦法官提前與執行法官進行了溝通,詳細說明了案件的前因后果、債務人的實際狀況,共同制定了工作方案。
果不其然,調解協議簽署后,顧強面對剩余債務,仍表示自己無錢可還。
于是,執行法官迅速依法向顧強送達了《報告財產令》、《執行裁定書》等法律文書,并向其釋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義務將承擔的法律后果。最終,在兩位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小鄧與顧強達成了分期付款的執行和解協議。
司法工作既需要判決文書書寫公平正義,也需要高效執行讓勝訴權益落地。此次糾紛的高效化解,是惠山法院踐行“審判執行一盤棋”工作理念的生動體現,通過審執聯動既減輕了當事人訴累,又快速兌現了其合法權益,真正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和諧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