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濱海縣人民法院關于罪犯束曉夏暫予監外執行案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鹽城 發布時間:2025-11-17 瀏覽次數:82
罪犯束曉夏,女,1997年7月11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320902199707113066,高中文化,物業,戶籍地住江蘇省鹽城市亭湖區人民北路310號8幢401室,現居住于江蘇省鹽城市亭湖區五星街道盛世豪庭1606室。我院于2024年11月26日作出(2024)蘇0922刑初394號刑事判決書,以罪犯束曉夏犯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判決生效后,罪犯束曉夏因哺乳期、懷孕,本院分別于2024年12月24日、2025年7月24日作出暫予監外執行決定。現罪犯束曉夏因哺乳期于2025年11月14日向我院提出暫予監外執行申請,并提交了相關病例材料。本院已立案受理,現將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向我院提出。
聯系電話:0515-68896023
聯系地址:江蘇省鹽城市濱海縣迎賓大道五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