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母親吸毒后產生幻覺,竟親手將3歲的女兒吊死在他人房屋邊,這位親手殺死自己女兒的母親,被判刑15年。這是昨天,在“6.26”國際禁毒日來臨前夕,江蘇省高院組織全省各地法院,對241件涉毒犯罪案件進行集中宣判中的一個案例,同時省高院還發布了其他涉毒犯罪典型案例。

  吸毒致幻,她竟對女兒下了狠手

  2014年8月13日,現代快報刊發《3歲女孩被害,嫌疑人竟是親生母親》一文,報道了同年8月11日發生在海門大興村的一起命案,一名3歲女童吊死在一處低矮的雞舍旁。令人扼腕的是,兇手竟為孩子的親生母親。經警方偵查,其母張莉(化名)殺女系吸食毒品后產生幻覺所致。昨日上午,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張莉因犯故意殺人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2008年左右,30歲的張莉與徐偉(化名)相識,后結為夫妻。2012年4月,生下了女兒晶晶(化名)。2013年7月,丈夫徐偉因犯販賣毒品罪鋃鐺入獄。然而,張莉也沾染上了毒品,并因長期吸食,多次出現幻覺。

  2014年8月11日15時許,張莉與母親因為一些瑣事發生了爭執。在母親離開后不久,張莉騎著電動自行車載著3歲的女兒外出。趁著周圍無人,張莉利用繩子將女兒吊在一村民家雞舍外東北角的橫梁上,致使女兒當場死亡。隨后,張莉騎車獨自一人回到了暫住地。經司法鑒定,張莉罹患甲基安非他明所致的精神障礙,系其故意放縱自己吸食毒品所致,導致她一直認為女兒對自己不利。

  法庭上,張莉稱自己很愛女兒,她也不知道怎么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事發具體經過已經不記得了。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莉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被害人窒息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歸案后,張莉經查懷有身孕,雖其后自然流產,可視為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依法不適用死刑。張莉庭審中能自愿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

  張莉未對自身吸毒行為加以自制,因而她應當對主觀上故意放縱自身吸毒行為所導致的一系列后果承擔責任。綜上,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保杠內藏毒品,“狡狐”難逃法網

  今年42歲的鄭某是廣東人,曾因搶劫和吸毒等,多次被司法機關處理。去年2月份,南京的陳某聯系他,希望他幫忙送點“貨”過來。接到陳某電話后,他雇了一輛黑車,在東莞將2.5公斤冰毒藏在車里后,與曹某一起,開車前往南京。

  在來南京之前,鄭某就委托了浦口的一個“癮君子”幫他在湯泉附近租了房。兩人來到南京后,鄭某先聯系了浦口的出租屋,并讓曹某自己開車去找賓館住。鄭某下車后發現自己的車后跟著一輛沒開燈的越野車,就打電話給曹某,讓他小心后面的車子。

  鄭某自認為他做得神不知鬼不覺,可沒料到南京警方早就盯上他了。當天凌晨,民警將他和曹某抓獲,并查獲了運輸毒品的車子。民警幾乎翻遍了那輛車,也沒發現任何毒品。

  民警斷定毒品就藏在車里,只好把車拖到了汽修廠,請汽修廠的師傅對車輛進行拆卸。當修理廠的師傅拆開汽車后備箱下的保險杠時,在里面發現了13袋白色晶體狀物質。后來經過檢測和稱重,證實為2.6公斤冰毒。警方還抓獲了鄭某的一個重要的“分銷商”陳某。

  昨日,鄭某等人在南京中院受審。法庭審理后認定鄭某運輸和販賣冰毒2601克、大麻葉91.84克,毒品數量大,罪行極其嚴重,判處其死刑。而鄭某的下家陳某,因販賣冰毒724克,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其他幾個典型案例

  毒駕撞傷9人,因危害公共安全罪獲刑15年

  2014年8月28日16時40分許,常州的王某吸毒后產生被害妄想,駕車沿常州公園路由南向北逆向行駛。在公園路與雙桂坊交叉路口,將等紅燈的兩輛轎車撞壞后,繼續向前行駛,并先后撞傷了9人,其中重傷3人,輕傷4人,輕微傷1人。

  不久前,常州中院審理此案后,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制造販賣管制精神藥品被判死緩

  2013年5月以來,謝某等人網購化工原料、配劑以及鍋、漏斗等設備,在鹽城建湖縣陳墩新村租房生產精神類管制藥品甲卡西酮。隨后他們通過QQ聯系了買家,7萬元賣出1公斤甲卡西酮。這是江蘇首起涉甲卡西酮新型毒品案件。今年3月11日,鹽城中院審理此案,謝某因犯販賣、制造毒品罪被判處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