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罪犯盛鵬暫予監外執行立案的公示
發布時間:2025-11-12 瀏覽次數:339
江 蘇 省 海 安 市 人 民 法 院
對罪犯盛鵬暫予監外執行立案的公示
(2025)蘇0685刑更13號
罪犯盛鵬,男,1991年12月11日出生于江蘇省海安市,漢族,碩士研究生,無業,住海安市鐘涵村十組18號。
罪犯盛鵬因犯盜竊罪,于2025年10月31日被本院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判決宣告當日,本院對盛鵬作出逮捕決定,海安市公安局在將盛鵬送至海安市看守所收押過程中,海安市看守所以盛鵬患有精神病為由拒絕收押,并出具了不予收押通知書。判決生效后,罪犯盛鵬以患有腦器質性精神障礙、癲癇,需要保外就醫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經審查已依法受理,現對罪犯盛鵬暫予監外執行案立案的有關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公示時間為三日。公示期間,如對本院上述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有異議,請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內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聯系電話:0513-68332277。
通訊地址:海安市寧海南路90號海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郵編:226600
海安市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