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逃避履行法律義務的大學生張某剛剛在答辯現場完成了本科的畢業論文答辯,便被守候在論文答辯現場的姑蘇法院執行法官當場抓獲帶走。

  兩年前,張某駕駛電動自行車載著2位同學在路上與他人的電動自行車相撞,造成被害人王某顱腦缺損并遺留神經功能障礙,經訴訟,張某應賠償受害人各項損失約10萬元。由于張某仍是學生,沒有經濟來源,張某的父親代為支付了3萬余元后,張某便躲了起來以逃避履行法律義務、拒不配合法院的執行工作。然而,受害人王某的經濟條件十分困難,他的后續治療費用急需這筆賠償。

  張某系蘇州某高校成人自考法學本科學生,因此他并不需要時時在校上課,因此張某便任性地玩起了失蹤。被害人的積蓄一日日見底,但后續治療仍然需要一筆費用,感到十分焦急。大半年過去了,承辦的執行法官不僅在張某的住處尋找張某,且保持了張某的同學、老師和親友的聯系,然而張某并沒有回老家,也和同學們斷了聯系。直到前幾日峰回路轉,執行法官得知了一條重要線索,張某業已大四臨近畢業,近期應該要到校參加論文答辯。為了盡快幫受害人執行到賠償款,同時不影響被執行人的答辯結業,2015年6月14日上午8時30分許,姑蘇法院執行指揮中心派出執行警力,事先守候在答辯考場外圍,在確認張某已進入考場后,在門外進行了布控,等其答辯結束后才進場,當場將其帶回法院,并處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此時的張某仍然聲稱自己家里沒有錢可供執行,然而承辦法官敏銳地發現張某的手機卻是市面上最新的iphone6,以此為突破口,承辦法官對張某進行了批評和教育,使得張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對被害人的傷害和給家人帶來的負擔,痛哭流涕表示悔過。第二天,張某的姐姐籌錢趕到法院了結此案,雙方并在法院的主持下當場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