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劉賢固,男,1966年3月1日出生,住江蘇省徐州市。

本院于2023年1月24日作出(2024)蘇0312刑初603號刑事判決書,以罪犯劉賢固犯過失致人重傷罪,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罪犯劉賢固符合暫予監外執行的醫學條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之規定,決定對罪犯劉賢固暫予監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