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最后一輛滿載灰渣的運輸車駛離儲備庫,一場標的額近百萬元、涉及數萬噸工業固廢的排除妨害糾紛,在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前圓滿化解。

望著恢復空曠的儲備庫,承辦法官深有感觸:“這堆積如山的灰渣,曾是兩個企業緊密合作的‘見證’,如今卻成了橫亙在信任之間的‘隔閡’。解開這個結,不僅是為了一紙判決,更是為了給雙方未來留一線生機。”

合同遺留問題引糾紛

2020年7月,A水泥公司與B熱電廠簽訂買賣合同,約定由A水泥公司購買B熱電廠產生的灰渣,合同有效期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11月,A水泥公司向B熱電廠申請啟用其儲備庫臨時存放灰渣,承諾合同期滿后一個月內清理完畢。

然而,合同期滿后,A水泥公司未能如約清運灰渣。雖經B熱電廠多次交涉,問題始終懸而未決。2024年2月,B熱電廠將A水泥公司訴至法院,要求A水泥公司排除妨害并支付相關費用。

查明事實定分止爭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迅速查閱案卷資料,梳理案件脈絡,并多次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詳細了解案件情況,精準歸納爭議焦點。

為查明事實,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前往儲備庫現場勘查。通過實地查看、測量取證、錄像記錄,法官詳細掌握了灰渣堆放面積、庫房現狀及清理的實際難度等重要信息。

經過多次庭審和多輪調解,雖未能達成調解協議,但法院依據已查明的事實,依法作出判決:A水泥公司須將其存放在B熱電廠儲備庫內的灰渣全部清空,并支付占用期間的場地使用費。

延伸職能力促和解

一審判決生效后,承辦法官并未止步于“一判了之”。他深知,雙方曾是密切合作的商業伙伴,當前糾紛實屬市場環境變化下的無奈。若案件進入強制執行程序,不僅耗費大量時間和經濟成本,更可能徹底阻斷雙方修復合作關系的可能,對兩家企業的后續經營產生深遠負面影響。

為此,法官主動延伸司法職能,在判決生效后的近一年時間里,堅持通過電話溝通、面對面協調等方式,向A水泥公司釋明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法律后果,持續督促其盡快履行清運灰渣和支付費用的義務。

在承辦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近日,A水泥公司主動將堆放在B熱電廠儲備庫內的約8萬噸灰渣全部清理完畢,并當場向B熱電廠支付了93萬余元的場地占用費。這起標的額巨大、矛盾尖銳的排除妨害糾紛,最終在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前得以圓滿解決,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

優化營商環境的司法實踐

本案的妥善處理,彰顯了司法在保障公平正義的同時,積極服務經濟發展大局的理念。原、被告均為轄區重點企業,法官沒有機械辦案,而是在判決后主動督促義務履行,將生效判決確認的“紙上權益”切實轉化為勝訴方手中的“真金白銀”。

這種判后督促履行的方式極大程度減少了對涉訴企業正常經營的沖擊,維護了雙方商業合作的可能,體現了司法對市場主體間互信關系的保護,更是“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的生動實踐。

司法為民,不止于審判,從“結案了事”到“案結事了”,也早已超越簡單的文字排列組合,更化作溫暖人心的實際行動傳遞著司法溫情。近年來,沛縣法院大屯法庭積極探索判后督促履行等機制,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努力將司法力量融入服務實踐,為轄區企業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